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相关要求,由乐昌市教育局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联系乐昌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555111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保密原则,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深化政务公开,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渠道,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教育实际,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89条,其中机构职能2条、通知公告46条、办事指南1条、年度报告1条、公开指南1条、财政预决算3条、其他19条、省高水平中职学校中期检查工作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未收到通过“乐昌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提交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和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我局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均做好保密性审查工作,主动公开文件前必须由股室股长、分管领导、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要领导签字审查,填写乐昌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如有发文字号,附上发文稿纸并由局办公室专人核稿,确保公布信息不含错敏内容和涉密内容,切实守护好网络阵地意识形态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门类依时依规进行信息公开和栏目更新,不断提高平台的使用率,切实保障群众对公开信息的知情权和对部门工作的监督权。结合本单位实际,删除“省高水平中职学校中期检查工作”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制度,实行责任落实与督促检查,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充实,部分信息更新速度不及时;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有待加强。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强化信息收集梳理能力,提高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和规范性,确保公众关切的重点领域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加强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完善公开内容及工作机制与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和具体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乐昌市教育局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