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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调查处理公告-粤AY4879

  2020年5月27日,根据乐昌市交通局通知,坪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联合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执法人员,在乐昌市坪石镇仁里村107国道旁老鸭图粤北检查站南行方向入口处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有1辆车牌号为粤AY4879的白色五十铃货车,该车车头标识有“广州市平凡运输有限公司”,车厢标有“庆铃汽车”字样。在车厢内发现有1个红色铁油罐,根据标管显示,罐内约装有三分之二的液体;油罐连接有1台白色加油机,并配有加油泵1个,红色加油枪1支,油管1根。该车(粤AY4879)的油罐由另一根输油管连接至现场一蓝色简易铁皮房内的红色油罐,罐内约有10吨油。现场另有1辆无牌白色五十铃货车,货车车厢内有1台红色厢体白色厢门的加油机,配有1个红色加油枪。我府执法人员对上述2个加油枪及14.43吨成品柴油采取扣押强制措施。

  当事人应自财物被扣押之日起七日内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受调查和处理,但当事人至今未到我府接受调查和处理。根据《广东省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现促请上述成品油(柴油)经营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到坪石镇人民政府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到,我府将对暂扣柴油作无主财产处理,但不免除违法行为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5522289

  


乐昌市坪石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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