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韶、乐有关法治政府建设文件要求,有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大力开展和推进我镇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实施好“七五”普法规划,实现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努力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积极引导人民群众遵纪守法,确保了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和全局的稳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镇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政府工作。一是对重要议事议题及重大决策均在镇党委会和镇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研讨和决定,同时明确负责人和落实跟进汇报制度、督办制度及法律顾问意见反馈工作,在制度执行和规程操作上落细落实。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开展了依法防控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三是从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各项要求,有效推进政府的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进程,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做到权责统一、秩序正当、高效便民。四是全面推进公职人员执法知识考试,提升执法水平。本年度全镇公职人员参与行政执法考试91人,目前我镇已有97人获得了广东省政府行政执法证。
(二)落实政府法律顾问、领导班子会议学法、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一是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的作用,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二是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落实,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促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常态化、制度化。三是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我镇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高度重视应诉工作,在委托律师出庭应诉的同时,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20年我镇发生1起行政诉讼案件,由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1宗,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行政案件率达100%,树立了人民政府依法履行职权、关心群众诉求的良好形象。
二、加大宣教力度,学法守法意识不断增强
(一)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教育活动。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社区矫正法》《禁毒法》《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和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2020年9-10月,我镇组织开展了七场“宪法在我心中”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师生的宪法法律意识。4月至10月,到镇域7所学校开展《民法典》宣传、禁毒宣传暨“反邪教”宣传活动,利用开展“平安三率”满意度调查问卷活动深入开展送法进村、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等活动。6月至10月,开展大型户外宣传《民法典》、《社区矫正法》、《禁毒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6场次,积极组织全体镇、村“两委”干部利用“韶司在线”微信公众号进行学法,确保做到人人学、主动学、全面学。
2020年,共组织开办各类法治宣传活动62场次,法律知识讲座108场,派发各类法治宣传资料36万余份,张贴法治宣传海报15000多份,内容有民法典、社区矫正法、宪法、国家安全法、禁毒法、电力法、消防安全法、广东省信访条例、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广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例、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反邪教和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等。
(二)积极深入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目前,我镇已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 29个,创建率达到100%,已完成100%村达到省级“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的工作任务。
(三)完善金鸡岭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我镇打造金鸡岭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借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平台,于2020年7月12日在金鸡岭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举办了一场以“民法典与生活同行”为主题的大型法治宣传活动。
三、强化法律示范效应,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一是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为有效手段,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如请律师与信访代表直接面对面座谈,现场解疑释惑,有效消除村民的不信任感,为各种矛盾的化解奠定基础。特别是在化解我镇某校损害赔偿纠纷的隐患中,由于律师参与跟进,效果良好,通过对他宣传法律法规,提高了他的法律意识,使他依法维权,消除了安全隐患。二是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载体,切实为村民解决法律难题,深受村民的欢迎。三是大力开展村法律顾问律师助力脱贫攻坚专项活动,为贫困村和困难群众提供精准普惠、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扶贫脱贫开发项目出具法律意见。
(二)强化社区矫正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一是扎实、有序的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全面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认真落实“五个一”教育矫治模式,通过每月不少于八小时的集中主题教育、社区劳动,在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传统文化、心理健康知识等方面引导社区服刑人员提升内在修养,塑造正确价值观和荣辱观,增强法治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二是对重点人员经常走访、谈心,随时掌握情况,切实帮助解决安置帮教对象人员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并按规定落实重点安帮对象“必接必送”措施,重点安置帮教对象接送率达 100%。
四、以创新为抓手,着力打造法治坪石特色
以政府法律顾问团为抓手,助推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新台阶。近年来,我镇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不断拓宽法律顾问履行法律服务职责的渠道和范围,特别是在矛盾纠纷调处、法治宣传、规范性执法及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中起到了积极作用。2020年,我镇聘请了广东金韶律师事务所范元葵、邓国丰两位律师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并成立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团成立以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利用专业优势积极为政府各项工作出谋划策、排忧解难,形成了“有困难找律师”的工作思维和良好的社会氛围,已成为坪石法治建设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乐昌市坪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