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8日,根据乐昌市公安局通知,坪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配合市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执法人员在乐昌市坪石镇三拱桥107国道附近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下列加油窝点都无相关合法手续,涉嫌非法向过往车辆加售柴油。
1、坪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乐昌市坪石镇罗新屋组107国道旁一加水点查扣成品油3.35吨、移动加油车(白色的五十铃货车湘LH3489,白色的江淮货车湘L0AF89)2辆。
2、坪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乐昌市坪石镇罗新屋组107国道旁“老彭加水点”查扣成品油1.34吨。
3、坪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乐昌市坪石镇三拱桥村细拱桥组5号一加水点查扣成品油2.01吨。
4、坪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乐昌市坪石镇107国道旁招牌为“三拱桥加水点”查扣成品油3.35吨。
根据有关规定,限上述非法经营成品油的当事人应自财物被扣押之日起七日内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受调查和处理,但当事人至今未到我府接受调查和处理。根据《广东省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现促请上述成品油(柴油)经营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到坪石镇人民政府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到,我镇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1-5522289
乐昌市坪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