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4日,坪石镇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乐昌市公安局开展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在位于乐昌市坪石镇转村107国道2104公里处一店铺内查获一批无合法来源证明的成品柴油。经初步调查,该店员工无法提供上述成品柴油的合法来源证明文件,并不清楚该店经营者是谁,无法联系经营者。
按照《广东省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等有关规定,限当事人或者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到执法单位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或者不配合处理的,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1-5522289
乐昌市坪石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