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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坪石镇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和《中共韶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韶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坪石镇实际情况,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维护全镇治安大局,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现将2022年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有关推动落实的具体举措

  (一)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宣讲进机关、社区、学校等方式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邀请了乐昌市委宣讲团举行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宣讲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不断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提升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理论水平。

  (二)制定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学习清单,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韶关普法”平台开展普法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组织召开全体干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法治重要论述,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此外,2022年,邀请了法律顾问李召明、欧阳杨、杨嘉全、朱运财、范元葵等律师为全体干部职工讲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和反电信网络诈骗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不断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提升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理论水平,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乐昌市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情况。

  (一)加强对依法行政(依法治镇)工作的领导,我镇成立了依法行政(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工作。

  (二)建立行政决策权监督制约机制。我镇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公开、效率等原则要求,以建立健全思想道德制约机制、法律法规制约机制、群众参与监督机制为基础,以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为核心,建立以人大和纪委等机关的监督制约体系。

  (三)规范和完善行政决策问责制度。我镇结合党委、政府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不断规范和完善行政决策问责制度,实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四)严格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的要求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

  (五)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质量,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建设一支符合依法行政要求的法治专业队伍,我镇积极配合,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区司法局每年统一安排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人员进行专门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对考试合格的发给执法证。

  (六)健全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并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号、新闻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复群众在网上提出的问题。并在便民服务大厅的办事窗口,安排政府工作人员负责解释宣传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信息,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联系等。

  三、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高素质法治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积极参与行政执法证申领考试,坚持“应考尽考”原则。明确党政综合办公室为重大事项法制审核机构,明确行政执法职责,严格实行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和法制审核执法要求,确保执法过程公开透明。

  (二)深入“法治宣传”,注重乡村法治阵地建设。坪石镇进一步完善肖家湾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和金鸡岭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将乡村作为法治建设的主阵地,面向基层、贴近群众,开展“法律六进”等全方位的普法活动,切实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营造了更加浓厚的懂法用法氛围。此外,充分利用微信群、宣传栏、广播等载体,运用标语、宣传画、专栏等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认真组织法治宣传活动,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教育月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到村开展法治宣传,印发各类宣传资料,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加强法治示范宣传引导。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推进普法主体多元化、普法资源集约化、普法方式多样化、普法机制科学化。按照普法工作规划,开展大型户外宣传《民法典》、《社区矫正法》、《禁毒法》、《国家安全法》,每年组织全体镇、村“两委”干部利用“韶司普法”微信公众号进行学法,确保做到人人学、主动学。 

  (四)积极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安排配备专人跟进法律顾问进驻社区工作,并严格按要求进行日常监管和考核。驻村律师能够每月按时到各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为村(居)及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每季度至少到各村居开展1次法治讲座。驻村律师均兼任村居特邀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五)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着力化解各类矛盾。坪石镇每月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着力化解各类矛盾,把矛盾激化的苗头扼杀在摇篮里:一是要求村(居)调委会掌握的不稳定因素,包括各类纠纷和易激化、易引起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及时上报;二是在上级有重大会议、活动或节假日期间,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或事件苗头,第一时间一边向上级汇报,一边组织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三是在不安定因素排查,加强矛盾纠纷调处的基础上,坪石镇对易激化的纠纷及苗头及时控制处理,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措施到位,有力地防范矛盾纠纷的扩大。

  四、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确保主体责任到位。一是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落实,把宪法、民法典、禁毒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列入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促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经常化、制度化。二是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坪石镇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高度重视应诉工作,在委托律师出庭应诉的同时,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三是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的职责,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二)压实责任,狠抓贯彻落实。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工作,坪石镇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讨论相关重大问题,加大督促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精神,党委政府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牢固树立依法执政理念,做到权责统一、依法行政、秩序正当、高效便民。

  五、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部分干部对普法工作思想不够重视,法制学习主动性、自觉性不高;三是法制机构人才不足,从事法律工作人员为非法本专业,法律专业人才缺乏,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查找不足、补齐短板,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工作机制,真正把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作为法治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应备尽备。

  二是持续加大普法力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做好表率。举办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增强群众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形成崇尚法律、信奉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着力提高执法水平。持续加强对领导干部、执法骨干的法治培训,提高贯彻执行力度。不断创新培训形式,开展专题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专项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切实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挖掘执法潜力。 


      

  乐昌市坪石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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