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粤湘产业合作示范园(坪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0天(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9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径向我镇反馈。
联系地址:乐昌市坪石镇群众路15号坪石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51-5527591
附件:《粤湘产业合作示范园(坪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稿).jpg
乐昌市坪石镇人民政府
2024年08月22日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