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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注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乐自然资建字第440281202300036号)的公告

  兹有乐昌市宏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项目规模较大,施工周期较长,施工队伍和施工设备的配备并不足够充足,导致了部分工程无法按原计划进行。本着符合规划指标条件及不改变原工程规划许可的设计内容为前提,现该公司申请将竹林华府(1#、2#、7#、8#、消防控制室及值班室、垃圾收集站、地下室一期)项目的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为:1.竹林华府(1#、2#幢及部分地下室、消防控制室及值班室);2.竹林华府(7幢及部分地下室);3.竹林华府(8幢及部分地下室、垃圾收集站)三个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注销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44028120230003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经审查,同意申请注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内容,证号为:建字第440281202300036号。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乐昌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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