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4年6月12日向粤北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核发了檀湾公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乐自然资地字第4402812024YG0012457号),兹有该公司因项目名称变更,权利人申请注销该证,重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注销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乐自然资地字第4402812024YG0012457号),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乐昌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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