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5年9月5日向韶关市泳金构造机械有限公司核发了泳金构造金属制品建设项目二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乐自然资地字第4402812025YG0030585号),兹有该公司因项目名称和用地面积变更,权利人申请注销该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注销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乐自然资地字第4402812025YG0030585号),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乐昌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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