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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韶关市乐昌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乐昌市绿溪河内涝治理工程)》的公示

关于《韶关市乐昌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乐昌市绿溪河内涝治理工程)》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韶关市乐昌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乐昌市绿溪河内涝治理工程)》(以下简称“落实方案”)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背景

乐昌市城区整体地势偏低,片区现有排水系统排水能力不足,每逢暴雨季节,内涝灾害频发,不仅严重影响城镇生态环境和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还对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为深入贯彻落实防灾减灾相关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内涝问题,依据《乐昌市防洪规划报告(2020~2035年)》,我市拟实施乐昌市绿溪河内涝治理工程。为保障该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特编制本次《落实方案》。

二、规模使用情况

落实地块共4个,位于乐城街道附城村,地块总面积椭球面积8.3709公顷(平面面积为8.3718公顷)。

根据乐昌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落实地块现状地类中耕地椭球面积2.2397公顷(平面面积为2.2351公顷),非耕农用地椭球面积5.9001公顷(平面面积为5.9057公顷);建设用地椭球面积0.2311公顷(平面面积为0.2310公顷)。

根据《乐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用地用海,使用前,地块规划用途为:特殊用地椭球面积8.1843公顷(平面面积为8.1851公顷);农用地椭球面积0.1866公顷(平面面积为0.1867公顷),其中耕地椭球面积0.0178公顷(平面面积为0.0178公顷)。规划分区为:村庄建设区椭球面积0.2326公顷(平面面积为0.2326公顷),一般农业区椭球面积8.0587公顷(平面面积为8.0595公顷),综合服务区椭球面积0.0797公顷(平面面积为0.0797公顷),合计椭球面积8.3710公顷(平面面积为8.3718公顷)。使用后,地块规划分区全部调整为综合服务区。

使用后,农用地减少椭球面积0.1866公顷(平面面积为0.1867公顷),特殊用地减少椭球面积8.1843公顷(平面面积为8.1851公顷);村庄建设区减少椭球面积0.2326公顷(平面面积为0.2326公顷),一般农业区减少椭球面积8.0587公顷(平面面积为8.0595公顷),综合服务区增加椭球面积8.2921公顷(平面面积为8.2921公顷)。

使用地块完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未涉及自然保护地、河道管理线、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7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一)利害关系人有权对本次公示事项依法进行陈述和申辩。如对本次公示事项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意见,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二)意见反馈方式:可现场送至或邮寄至乐昌市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股(四楼)。

(三)邮政编码:512200;咨询电话:0751-5586997。

(四)有效意见反馈期: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7日。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的,邮戳日期需在意见反馈期内,逾期视为放弃权利,相关意见不予采纳。

   

  附件:建设项目相关图件.pdf



乐昌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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