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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巡察工作会议暨十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

  3月5日,全市巡察工作会议暨十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市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苏斌,市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林砂胜,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市委巡察机构全体干部,抽调参与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的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省委、韶关市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宣布十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组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决定。

  会议强调,全体巡察干部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韶关市委关于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一是要坚守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巡察工作职责使命。要深刻领悟巡察是践行“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是回应群众关切、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有力举措。二是要强化政治监督,明确目标任务,准确把握巡察工作的正确方向。新一轮巡察工作,要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聚焦群众关切,强化民生保障;聚焦责任落实,强化作风监督;聚焦问题整改,强化成果运用。三是要强化责任担当,把握方式方法,全力推动第七轮巡察工作取得实效。要把握监督重点,压实工作责任;注重方式方法,提高巡察质量;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严明纪律要求,树立良好形象。

  经市委批准,本轮巡察对市委社会工作部(含市信访局)、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九峰镇、黄圃镇等6个单位党组织以及48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殡葬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资产资源租售等领域开展机动巡察,巡察时间为3月上旬至6月中旬。

  同时,市委巡察办组织开展巡察业务培训,市委巡察机构、抽调参与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的全体干部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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