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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乐昌市委第八轮巡察完成反馈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十四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市委5个巡察组分别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机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市委党校(市行政学校)、市经济开发区、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审计局、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中心(含市接待办)、市融媒体中心、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梅田办事处(坪石办事处)等13个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参加巡察反馈会议。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颜雪锋在专题会议听取第八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有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在推动省委“百千万工程”落地等方面仍有差距;有的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够深入,履职尽责不够主动;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存在不足,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有待进一步规范;有的巡察整改常态化韧性不足,个别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政治意义,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和巡察反馈意见上来;要聚焦突出问题,从严从实狠抓整改落实,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杜绝走过场、打折扣,确保每个问题有跟进、有落实;要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整改成果转化运用,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实际成效、转化为服务大局的强大动力、转化为群众满意的民生答卷以及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反馈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围绕“六个重点关注”巩固深化整改成效,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要时间节点,严格对账销号,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依规处置。巡察机构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督促,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及时提醒督促,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被巡察党组织要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及时公开整改进展,主动听取群众意见,让整改在阳光下推进。

  据了解,市委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发现反映部分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相关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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