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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乐昌市部分行政区划变更的公告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乐昌市部分行政区划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撤销北乡镇、大源镇,合并设立新的北乡镇,以原北乡镇、大源镇的行政区域为新的北乡镇的行政区域,新的北乡镇人民政府驻乐昌市北乡镇府前路15号(原北乡镇人民政府驻地)。

  特此公告。

  乐昌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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