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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档案馆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中旬至6月中旬,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档案馆进行了巡察。8月2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档案馆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强化理论武装。市档案馆按照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把落实巡察整改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委、韶关市委和乐昌市委的部署要求,全力推进整改落实。

  (二)压实整改责任。市档案馆党支部认真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及台账,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检视剖析、查找问题根源,主动认领问题,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市档案馆主要负责同志认真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巡察问题亲自过问、整改环节亲自协调,率先垂范压实巡察整改责任。组织召开支委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起分管领域整改责任,监督责任股室各尽其责,统筹推进巡察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对“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档案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的整改

  1.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史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

  2.严格落实落细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增强舆情意识,强化应急保障能力,抓实抓细日常工作,严格纪律约束;发挥职能优势,找准意识形态工作与档案、史志工作的结合点,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传播乐昌党史、地方志文化,坚持传递正能量。

  3.加强新修订的档案法宣传贯彻。利用“双周讲坛”、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等,开展新修订档案法的学习和宣传;开展“深入宣传新档案法 大力征集红色档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向群众宣传档案法;发挥局馆联动协同机制,到各单位及企业开展新档案法宣传。严格落实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目录,完成馆藏保管期限已满25年的文书档案数量盘点和5个全宗单位的保管期限满25年的文书档案的开放鉴定工作。按新档案法,更新《乐昌市档案馆档案开放鉴定制度》《乐昌市档案馆档案资料借阅利用制度》《乐昌市档案馆开放档案实施细则》。

  (二)对“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工作职能有差距,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方面的整改

  1.提升档案利用率,消除档案安全管理隐患。发布征集红色档案公告,开展红色档案征集活动,加强红色档案征集力度;发挥党史、方志、档案工作“三合一”的独特优势,结合口述档案的征集进村入户征集散存在民间的革命历史资料;利用馆藏红色档案和书籍资料用于编撰红色书籍,完成《中国共产党乐昌历史》第三卷初稿。9—12月,开展馆内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更换、添置了过期消防气体、灭火器、防火门等一批消防设备,对用电安全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消防安全演习并对馆内其他办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书面提醒。开展档案馆库房日常巡查,档案库房管理工作人员采用经常性巡查和专业性巡查的形式,坚持每个工作日对库房进行1次“十防”巡查,做好温湿度和巡查安全登记,一旦发现问题则立即整改,坚持每年一次库房全覆盖清洁消毒和更换防虫药等。

  2.完成馆藏查阅率较高的山林权和自留山档案数字化扫描并实现挂接利用。与市档案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全市各全宗单位年满10年文书档案移交进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全宗单位除了移交档案实体还需同步移交数字化副本,确保馆藏档案增加的同时档案数字化比率不降低。向上级提交馆藏档案信息化建设资金的请示。11月,先后到两江镇政府、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开展档案信息化调研;组织参加韶关市档案局举办的全市档案数字化业务培训,利用此次机会与档案信息化进展较快的翁源县和仁化县等兄弟县市交流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3.修订并印发《乐昌市档案馆资产管理制度》,纠正管理薄弱环节,加强固定资产规范化管理。

  (三)对“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方面的整改措施

  1.结合市档案馆党支部实际,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修改完善《乐昌市档案馆党支部组织生活基本制度》,组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建设质量。

  2.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市直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条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四)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方面的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结合主题教育工作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纪党规,按照每月1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1次党员大会和党课、每月1次主题党员日活动健全会议记录,如实记录活动开展情况。

  2.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持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有关规定,健全选人用人制度,严把资格审查关、民主推荐关和讨论决定关,规范提拔任用干部程序。

  三、下一步计划

  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市档案馆党支部认真落实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推动档案、史志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下一步工作中,市档案馆党支部将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效,加强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分阶段明确目标,紧盯不放,久久为功。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进档案、史志业务工作的重要契机,着力构建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促进档案、史志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15551044;电子邮箱:lcsdaj@126.com;邮政信箱:乐昌市公主上路23号市政府大院乐昌市档案馆;邮政编码:512200。


  乐昌市档案馆党支部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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