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小水电分类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按照《广东省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小水电分类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函〔2022〕2323号)文件要求,我市已全面完成了辖区内229家小水电分类整改验收工作,现将我市小水电分类整改验收销号电站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乐昌市小水电分类整改验收销号电站名单
乐昌市水务局
2024年6月26日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