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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乐昌市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

  为切实做好我市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工作,现将《乐昌市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积极组织经营主体申报。


  乐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1日


乐昌市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 年广东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785 号)要求,围绕水稻等主要粮油作物,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高产模式、落实增产措施、强化引领带动,促进粮油单产水平持续提高,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突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这一关键,支持种粮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充分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努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更好引领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不断提升。

  二、技术路径

  推广应用高产优质、抗逆性强、抗倒伏的晚造水稻品种,集成推广病虫害防控等技术。

  三、奖补方式

  (一)奖补资金。补助资金通过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 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粤财〔2024〕61号)下达。下达我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资金35万元,用于支持粮油规模主体精耕细作,采取单产提升关键技术,粮油单产水平明显高于乐昌市水稻统计平均单产水平。完成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5300亩次。

  (二)补助标准。充分考虑调动农民积极性和比较效益情况,在单产提升前提下,执行“双限”标准,水稻每亩补贴80元,每个规模种粮主体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补对象可同时参与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但其为其他农户等主体提供单环节、多环节或全程生产托管服务的面积不作为奖补对象自身的种粮面积,且不得与当年承担中央财政绿色高产高效项目任务的主体重复。

  (三)奖补范围。2024年在乐昌市范围内种植的晚造水稻。

  (四)奖补对象。种植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

  四、实施步骤

  (一)申报审核

  各镇积极组织组织符合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自愿申报。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关键增产技术、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乐昌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审核申报材料,以择优竞争的方式研究确定承担项目的主体,公示无异议后报韶关市农业农村局审核。

  (二)申报条件

  1.晚造水稻种植面积相对连片20亩以上的规模主体。

  2.需承诺晚造水稻产量较乐昌市水稻统计平均单产水平提高5%以上。

  (三)申报材料

  1.《乐昌市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申报表》(附件1);

  2.申报人证照:法人①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②身份证复印件;

  3.土地证明材料:①土地流转合同或代种协议复印件;②提供清单表列明确权证号、地块编码和面积(后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③无确权耕地的按属地制,由村(居)委提供集体土地证明;

  4.补助收款账户材料:①项目主体对公基本账户/个人②银行卡复印件;

  5.佐证照片。项目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并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鼠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以照片等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

  6.申报时间:2024年8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交至乐昌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

  (四)过程记录

  项目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并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鼠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以照片等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乐昌市农业农村局及时了解核实重点技术到位情况,并进行记录,实行一主体一档案(参考格式见附件2)。

  (五)测产核实

  作物收获季节,承担项目主体向市农业农村局如实上报实际单产,市农业农村局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承担项目主体进行随机抽测复核。

  (六)结果公示

  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测产结果,以“单产提升结果为导向”择优确定奖补对象,因地制宜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政务信息网及时公示项目拟奖补主体及资金情况,对反映有异议的要组织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及时兑付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过程管理

  市农业农村局要全过程建档立案,记录技术落实、要素投入、成效评估等内容,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效、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

  (二)加强资金监管

  加强资金监管,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拨代支、挤占挪用、虚报冒领。

  (三)做好宣传总结和绩效考评

  总结推广项目实施的典型经验,广泛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建立完善项目绩效考核机制,按照财政部门统一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

  1.乐昌市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申报表

  2.乐昌市项目承担主体档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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