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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公告(广东辰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乐人社监字〔2024〕第70号

广东辰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我局收到你单位负责施工的乐昌市北乡镇农房质量安全风貌提升工程的多名工人反映你拖欠工资问题的投诉。我局于2024年8月26日向被告知人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乐人社监字〔2024〕第22-2号),被告知人未按我局下达的询问通知书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下达指令如下:依法按《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乐人社监字〔2024〕第22-2号)的要求配合调查,提供相关资料。

  你单位应当在2024年9月30日前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证明书面报我局。

  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将文书送达给被告知人,现我局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将文书送达给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日则视为送达。

  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联系人:丘培根        联系电话:0751-5556465

  地址:乐昌市公主下路70号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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