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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公告(临武县永盛物流有限公司)

  乐人社监字〔2025〕第16号

临武县永盛物流有限公司:

  你单位在工资支付等方面存在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况,主要问题如下:

  你单位从乐昌市冠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处所承揽的瑶岗仙花岗石加工项目,未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规定。

  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下达指令如下:

  责令你单位足额支付该项目所拖欠吴付兵等人的工人工资。

  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文书送达给你单位,现我局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乐人社监字〔2025〕第16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日则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后五日内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证明书面报我局执法股,佐证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逾期不改正或未按要求报送整改情况和书面证明材料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地址:乐昌市公主下路70号    邮政编码:512200

  联系人:朱志鹏               联系电话:0751-5556465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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