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规〔2023〕1号)要求,经乐昌市畜牧兽医水产事务中心对规模养殖场户申报的信息、材料审核,认定乐昌市庵背垅家庭农场和乐昌市粤佳生态养殖场为符合政策规定对象,现予以公示。如对相关材料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23日(共5天)。联系电话:0751-5584712。
乐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