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
为切实做好我市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工作,现将《2025年乐昌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积极组织经营主体申报。
(联系人:周江文 ,联系电话:0751-5502836)
乐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1日
2025年乐昌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广东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32号)要求,围绕水稻等主要粮油作物,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高产模式、落实增产措施、强化引领带动,促进粮油单产水平持续提高,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突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这一关键,支持种粮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充分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努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更好引领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不断提升。
二、技术路径
推广高产优质、抗逆性强、抗倒伏的水稻品种,推广应用机收减损、“一喷多促”技术,集成推广病虫害防控等技术,大力推广工厂化集中育秧,减少直播稻。
三、奖补方式
(一)奖补资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农〔2024〕181号)下达乐昌25万元,《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4 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农〔2023〕197号)上年度结转资金7.34424万元,合计32.34424万元由乐昌本级拨付。《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5〕67号)下达韶关29万元由韶关提级拨付。奖补资金共计61.34424万元,用于支持粮油规模主体精耕细作,采取单产提升关键技术,粮油单产水平明显高于乐昌市水稻统计平均单产水平,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1.08万亩次。
(二)奖补对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
(三)奖补标准。充分考虑调动农民积极性和比较效益情况,在单产提升前提下,执行“双限”标准,水稻每亩每造奖补不超过50元,每个规模种粮主体每造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具体每亩每造奖补标准结合奖补资金及最终奖补面积确定。
(四)奖补范围。2025年在乐昌市范围内种植的早、中晚造水稻。奖补对象可同时参与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但其为其他农户等主体提供单环节、多环节或全程生产托管服务的面积不作为奖补对象自身的种粮面积,且不得与当年承担水稻合理密植提单产项目任务的主体重复。
四、实施步骤
(一)分批申报
1.申报分早造和中、晚造两批次申报。早造申报结束后,符合要求的规模种植主体仍可进行中、晚造补助申报,两批次申报面积、奖补资金单独计算。(单独计算后种植面积未达到20亩的批次不得申报)
2.早造于2025年6月25日前,中、晚造于2025年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交至乐昌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逾期不接受项目申报。
(二)申报审核
各镇(街道)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自愿申报。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品种、种植面积、关键增产技术、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乐昌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审核申报材料,以择优竞争的方式研究确定承担项目的主体,公示无异议后报韶关市农业农村局审核。
(三)申报条件
1.水稻种植面积相对连片20亩及以上的规模种植主体。
2.需承诺水稻单产较乐昌市水稻统计平均单产水平提高2%及以上。
(四)申报材料
1.《2025年乐昌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附件1);
2.申报人证照:法人①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②身份证复印件;
3.土地证明材料:①土地流转合同或代种协议复印件;②提供清单表列明确权证号、地块编码和面积(后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③无确权耕地的按属地制,由村(居)委提供集体土地证明;
4.收款账户材料:①项目主体对公基本账户/②个人社保卡复印件;
5.佐证材料。承担项目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并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鼠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对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做好记录,并以照片形式提供佐证材料。推广高产优质、抗逆性强、抗倒伏的水稻品种的要求提供购买种子发票或收据。
(五)过程记录
项目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并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鼠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以照片等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乐昌市农业农村局及时了解核实重点技术到位情况,并进行记录,实行一主体一档案(参考格式见附件2)。
(六)测产核实
作物收获季节,承担项目主体要求在收割一周前告知我局种植业管理股,并在收割完成后如实上报实际单产,项目的测产核实采取理论测产方式。县级对整体项目农户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测,由乐昌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下属推广体系人员开展;市级提级拨付部分由韶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市、县推广体系人员采取交叉抽测核实方式开展。市级抽测核实在晚造实施期间,承担项目主体名单,县级统一汇总市级后,由市级划定市级抽测主体比例,确保不低于5%。
(七)结果公示
乐昌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测产结果,以“单产提升结果为导向”择优确定奖补对象,因地制宜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粤财扶助”、政务信息网及时公示项目拟奖补主体及资金情况,对反映有异议的要组织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通过“粤财扶助”平台申请兑付资金。资金下达到韶关市级,由韶关市级提级拨付的,由乐昌按县级报账流程完成相关程序后,向韶关市级提交申请拨付请示,再由韶关市级按资金拨付有关规定兑付到主体。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过程管理
市农业农村局要全过程建档立案,记录技术落实、要素投入、成效评估等内容,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效、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
(二)加强资金监管
加强资金监管,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拨代支、挤占挪用、虚报冒领。
(三)做好宣传总结和绩效考评
总结推广项目实施的典型经验,广泛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建立完善项目绩效考核机制,按照财政部门统一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
1.2025年乐昌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
2.乐昌市项目承担主体档案表
附件1
2025年乐昌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
镇(街道) 村委会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注:1.作物品种需填写种植水稻的具体品种。2.预计奖补金额按每亩每造50元标准计算(申报人填写),实际奖补金额根据具体每亩每造奖补标准确定(市农业农村局填写)。
附件2
乐昌市项目承担主体档案表
镇(街道): 时间: 填表人: 电话:
注:作物品种需填写种植水稻的具体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