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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送达公告(曾结祥)

曾结祥(身份证号码:440281********2415):

  我中心2025年6月6日向你作出《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乐社保催字〔2025〕003号),我中心于2025年6月6日通过邮寄方式向你户籍地送达,2025年6月27日由于无人签收被退回。因我中心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且其他方式不能送达。现我中心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乐社保催字〔2025〕003号)。本催告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你既未履行我中心作出的《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乐社保追字〔2024〕005号),又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我中心依法向你催告,请你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退回多领取你父亲曾军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1821.05元。如对履行该义务有异议的,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中心提出陈述和申辩。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我中心将依法申请乐昌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依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请你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依法将多领取的 1821.05 元退回到以下账户(划款时请备注“退回曾军秀多领养老待遇”):

  账户户名:  韶关市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局  

  银行账号:    944004010002059552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韶关市城区支行   

  如对履行该义务有异议,请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个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中心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乐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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