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0月下旬至12月下旬,韶关市委第九提级巡察组对乐昌市委统战部进行了巡察。2025年2月13日,韶关市委第九提级巡察组向乐昌市委统战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乐昌市委统战部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头等重要的政治任务,及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召开部务会会议专题研究,逐项分解任务,深刻剖析问题成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股(室、中心),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股(室、中心)落实抓的工作格局。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相统一,及时听取、研究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抓实抓严各项巡察整改措施,确保全面整改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够到位,凝心聚力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仍有不足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认真深入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中共乐昌市委统战部部务会议第一议题制度(2025年修订版)》,明确“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和要求,并及时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落实政治要件闭环机制,明确办公室为责任股室,建立健全了政治要件工作台账。
2.针对推进构建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不够有力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先后组织召开了乐昌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全市统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了2025年工作任务,制定印发了2025年工作要点;二是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将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纳入2025年中青年领导干部培训班教学内容,并组织召开乐昌市统战干部培训班。三是密切与港澳台侨胞的联系交流,利用海联会、香港乐昌同乡会等平台组织开展迎新年、绿美植树等活动6场次,引导开展社会公益事业,协助香港银线湾狮子会、广东狮子会到坪石镇三星坪、肖家湾村开展路灯捐赠活动,累计捐赠130盏智能路灯(40万元)。四是走访回乡海外华人华侨及其国内眷属,动态更新完善我市海外华人华侨和侨眷名单。五是加强对海外华人华侨在国内的眷属的走访联系,整改期间走访联系侨界群众29户次,并组织开展学习省第十二次侨代会、“侨为乐昌添片绿”等活动3场次。
3.针对落实新时代宗教工作还有差距问题。一是对宗教活动场所全覆盖监督检查,并建立健全了检查工作台账,整改期间,累计88人次巡查检查宗教场所47处次;二是加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组织各宗教场所负责人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政策法规活动3场次;三是已修正《关于加强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完善了县、镇、村工作职责,加强对各镇街民间信仰事务的指导和督促,整改期间,各镇街累计430人次巡查检查民间信仰场所136处次;四是及时对接省民宗委,目前省民宗系统中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功能模块已暂停使用,无法录入并进行登记管理;五是组织各镇街开展民间信仰活动场所风险问题排查,累计排查出梅花三和村天星庙等63个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未配备灭火器、长来安口村张氏三公祠等5个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违规粘贴私人收款码。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作用发挥不足,履职尽责还有短板。
1.针对与统战对象的交流联系不够密切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中共乐昌市委统战部党员领导干部结对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名单,目前已开展谈心谈话、走访看望等结对联系工作12次;二是建立了党外代表人士结对联系台账,并动态更新,持续收集党外代表人士意见、建议。
2.针对广泛动员各界力量参与“百千万工程”不够有力问题。一是由市工商联开展调研并征求各镇、各商(协)会等民营经济领域力量意见建议,现已制定“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乡村振兴行动基金募集方案;市工商联到各镇组织召开“千企帮千镇”“百会助百镇”行动推进座谈会,持续加强与结对共建商会、企业等群团组织互动,加大对成立乡村振兴行动基金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民营经济力量参与“百千万工程”;二是建立健全全面助力“百千万工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行动台账,明确专人负责。
3.针对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积极推进北乡镇上西坑村山苍子种植产业项目,目前已完成第一期种植(55亩1万株种苗),并已向韶关市委统战部上报二期种植项目以及上西坑村乡道硬化和便民桥建设项目,争取韶关资金支持;二是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在下西坑瑶族村设立了瑶族文化宣传栏,加大民族文化宣传。组织下西坑瑶族村民参加乐昌市“百千万笑脸迎新春”艺术巡演表演活动,进一步展示了瑶族文化魅力,促进民族文化的交流和传承。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治责任压得不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弱项。
1.针对对风险隐患排查处置不够重视问题。一是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定期开展宗教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整改期间,累计88人次巡查检查宗教场所47处次,组织各宗教场所负责人参加安全生产法规专题学习会、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二是已完善乐昌市委统战部舆情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制度,每季度对港澳台、民族宗教等重点领域开展舆情风险评估。
2.针对保密工作安全防线筑得不够牢问题。一是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通过“双周讲坛”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保密工作培训会(非涉密电脑、手机图文识别软件泄密案例等);二是规范涉密文件管理,开展全面自查,严防出现涉密风险。
第二方面问题,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一)主体责任压得不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仍要加力。
1.针对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够到位问题。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3月28日召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委、韶关、乐昌市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
2.针对党员干部谈心谈话不够充分问题。一是落实日常谈心谈话制度,推动在职党员谈心谈话常态化,整改期间,按照谈话程序和工作要求开展谈心谈话;二是建立党员干部谈心谈话问题整改跟踪督办台账,于每月5日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复出现。
(二)在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资金项目管理仍需加强
1.针对专项资金使用监管缺位问题。一是加大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管力度,规范了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流程,并积极谋划上报2025年乐昌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二是建立健全《乐昌市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社团组织工作经费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工作经费支出的条件和要求。三是组织各民主党派、知联会、新阶联财务负责人开展财务知识培训。
2.针对违规报销费用和发放奖励问题。一是已清退违规领取的伙食补助、工会活动奖励。二是已组织党务工作者、财务人员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费用报销和发放奖励等工作。
3.针对重大资金项目决策制度执行不严问题。:已修改完善《中共乐昌市委统战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和会议决策等相关要求。
4.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完善《中共乐昌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及“广东公务出行APP”的使用教程,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流程。
(三)作风建设有待加强,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还要强化。
针对2021年以来,部分干部请休假、举办婚宴报告审批程序不完善问题。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的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请休假、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台账。二是组织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活动,针对作风问题组织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观看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警示教育专题片,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第三方面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一)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班子决策效力有待提高。
1.针对部务会存在议而不决、会议记录不全、缺失、审议议题不够严谨细致等问题。修改完善了《中共乐昌市委统战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中共乐昌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务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和会议决策等相关要求;
(二)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机关党建工作走深走实还需下功夫。
1.针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性、严肃性的认识;二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程序,于3月6日召开了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韶关市委第九提级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2.针对党建工作研究部署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及时召开支委会分析研判2024年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并研究部署2025年党建工作,制定了《市委统战部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整改期间,市委统战部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11次,主题党日活动5次;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确保包括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在内的所有重要事项必须经过支委会充分讨论和集体决策,并对2023年8月党支部换届以来开展的主题党日等活动开展自查,经自查,均经过支委会充分讨论和集体决策。
3.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问题。一是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二是全面梳理近年来入党党员资料,对所有已调离的党员进行全面排查,经自查,目前在职党员均符合担任培养联系人。
(三)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执行不够严格。
1.针对个别干部调入乐昌市委统战部工作未满两年被提拔为股级干部,但未延伸到原工作单位进行考察问题。一是组织政工人事负责同志参加全省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视频培训班,并加强干部提拔使用规程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二是全面梳理2021年以来提拔的股级干部,对考察文书档案情况进行自查。
第四方面问题,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巡察整改工作仍有漏项。
1.针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部分会前谈心谈话未涉及巡察整改,上一轮巡察发现的个别问题未完成整改,中层干部仍然配备不齐,制度建设不够合理等问题。一是从严开好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要求开展了会前民主生活会集体谈话,并于3月6日召开了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韶关市委第九提级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对未完成的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加强干部的培养使用,目前已配齐中层干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跟踪问效。对照巡察整改台账,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二是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在全面整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巡察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三是推动整改成果转化。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到加强班子建设、转变干部作风、解决统战领域突出问题上来,全力推动乐昌市统战工作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1-5551095;电子邮箱:lc5551095@163.com;邮政信箱:广东省乐昌市公主上路23号一楼乐昌市委统战部信箱;邮政编码:512200。
中共乐昌市委统战部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