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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通知公告(乐昌市祥招消防有限公司)

  乐人社监字〔2025〕第82号

  欠薪单位名称:乐昌市祥招消防有限公司

  地址:乐昌市乐廊路产业转移工业园9号德金乐综合广场德兴大厦C幢2座1104(仅做办公场所使用)(住改商)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彭文祥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我局执法部门收到陈喜红反映在你单位工作被拖欠工资。2025年10月22日,我局向你单位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乐人社监询字〔2025〕第118号),电话无法联系。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通知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日内到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股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单位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乐昌市公主下路70号,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执法股

  联系人:丘培根         联系电话:0751-5556465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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