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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通知公告(乐昌市鑫众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乐人社监字〔2025〕第104号

  欠薪单位名称:乐昌市鑫众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地址:乐昌市乐山路6号自建房首层2号商铺(仅做办公场所使用)(住改商)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张荣权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我局执法部门收到张建芳反映在你单位工作被拖欠工资。2025年12月3日,我局向你单位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乐人社监询字〔2025〕第146号),经我局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联系你单位,要求你单位到我局配合调查,你单位一直不配合。

  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文书送达给你单位,现我局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乐人社监字(2025)第104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则视为送达。

  本次通知后,如你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劳动合同、考勤表以及工资支付凭证等用工证据材料,我局将依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对上述反映人所提供的工资数额进行认定。同时,如果你单位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我局将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以2000元至20000元的行政罚款。

  地址:乐昌市公主下路70号,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执法股

  联系人:丘培根         联系电话:0751-5556465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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