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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乐昌市正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乐昌市正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我中心受理了你单位员工邓应根、余春秋提出的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及《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我中心已依法向贵公司作出《依法(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乐昌社保催字〔2025〕第4号),要求贵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履行核实并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义务。

若贵公司逾期未履行上述支付义务,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先行支付。在此情况下,我中心将依法取得向贵公司追偿已先行支付的全部工伤保险待遇款项的权利。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乐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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