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经申请,乐昌市民政局已经同意筹备登记,拟成立“乐昌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
乐昌市个私协会宗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履行社会责任,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会员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全过程;组织会员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团结、教育、引导会员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理念,爱岗敬业、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奉献社会,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坚定不移地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不懈奋斗。
乐昌市个私协会业务范围:(一)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广大会员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的信心。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和小微企业党建工作,扩大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
(二)宣传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个体工商户条例》、《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动普法教育不断深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三)开展调查研究,了解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状况,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授权开展统计分析,组织理论研讨和高层论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民主协商职能作用,为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参考;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和道德教育,引导会员守法诚信、遵守职业道德、参加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共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按照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评选表彰先进会员、推荐先进人物参加相关组织或获得相关荣誉,加强和推进会员精神文明建设;
(五)经政府有关部门同意,组织招商引资、商务考察、人才技术交流等活动,发挥个体私营经济在促进地方和区域经济发展、资源节约和生态保护中的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六)创新服务机制,贴近市场、贴近企业,为会员提供法律政策、投资融资、对外合作、经营信息、展览展销等服务,支持个体私营企业转型升级科学发展;
(七)建立会员间沟通互助渠道和诉求反映通道,调解会员经营纠纷,反映会员合理诉求;支持会员依法维护财产权、创新权益和自主经营权等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公平竞争权益保障的不断强化,协助营造依法保护会员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八)建设会员之家,关心会员生活,组织文化体育活动,兴办为会员服务的福利事业和经济实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编辑出版刊物和书籍,利用多种宣传渠道,积极推进个体私营企业文化建设;
(九)开展创业创新就业指导,组织人才引进、用工招聘、岗位技能培训,引导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发挥个体私营经济在创业创新、就业再就业中的重要作用;
(十)指导单位会员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党组织等,加强与单位会员的互助、合作;
(十一)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内外有关组织和社团的联系与合作;
(十二)强化自身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完善组织结构,健全规章制度,实行规范管理,加强效能建设,提高协会公信力、凝聚力和影响力;
联系地址:广东省乐昌市金融路33号
邮政编码:512200
联系人:邓茂松,电话:0751-5556163;
乐昌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筹备组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