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乐昌市政府门户网站欢迎您!               今天是:
智能机器人 | 网站无障碍 | 适老版 | 手机版
| 简体版 |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中共乐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部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24日至12月2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部进行了巡察。2026年2月10日,市委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党总支部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履行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部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巡察反馈意见后,迅速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共乐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十四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增强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坚定性和自觉性。第一时间成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部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形成整改台账。3月10日,召开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部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紧扣巡察反馈问题,逐一认领查摆,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措施。

  (二)党总支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党总支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共乐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十四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对落实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作出安排部署,牵头组织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分解76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清单。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安排并亲自汇报、协调巡察整改工作,主动认领17个问题,带头制定整改措施49条;督促其他支部委员要亲自抓巡察整改工作,根据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严格对照措施清单推进整改,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督促逐项梳理整改进展情况,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精准有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

  1.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2026年4月9日,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部(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共乐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专题学习制度》,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第一议题”制度的政治内涵和刚性要求,进一步增强了对标对表、及时跟进学习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常态化、规范化落实制度要求奠定坚实基础。二是2026年4月9日,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部“第一议题”学习制度》;4月13日,制定印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部“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明确从收集议题、审核把关到抓好落实的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党总支部“第一议题”制度的落实。三是2025年11月以来,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每月有序安排集中学习,坚持会前发放资料、提前准备发言。期间共组织6名总支委员对“第一议题”学习进行交流研讨,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思路举措。

  2.针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2026年4月9日,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部(扩大)会议,对部署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情况进行回头看,要求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行再次查摆,经过自查,均未发现其他问题。同时,已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于2026年4月23日制定《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并结合实际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二是结合每次的“第一议题”,坚持会前发放资料、提前准备发言,会上开展学习研讨、交流发言,2025年11月以来,共组织6名总支委员对“第一议题”学习进行交流研讨,会后均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二)协助服务监督代表工作不够到位,推动落实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仍有差距

  3.针对“贯彻落实人大监督工作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2026年4月22日,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部(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机关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有效提升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2026年4月20日,制定印发《乐昌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工作要点》(含2026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安排表),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列入工作计划。4月22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印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乐昌市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提出要强化“关键少数”的法治思维,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健全制度体系,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规范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健全化解机制,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深化普法宣传,夯实法治社会基础;强化监督保障,凝聚法治建设合力的意见要求。三是梳理2021年以来我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并于5月中旬对《乐昌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试行)》《乐昌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关于在乐昌峡库区水域设立禁渔区的通告》《关于加强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通告》《乐昌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等6份2021年以来我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座谈会,听取各相关单位汇报文件落实工作开展情况,梳理问题短板,推动监督工作更具刚性、更富实效。

  4.针对“推动人大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2026年3月27日,印发《关于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督办工作的通知》,部署对2023年以来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各工委(室)按照对口联系督办原则,开展督办工作。目前,代表建议已解决共50件(含当时已解决的24件),解决率由原来的26%提升到54%。凤凰小学路口人行通道建设等群众关注的建议已得到解决。二是2026年3月4日上午,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议案、建议预审工作联席会议,并对六次会议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2026年3月16日,大会秘书处议案建议组会同市政府办公室对拟提交的代表建议进行初核,在内容和可行性方面进行了严格认真审核把关,最终确定拟提交大会的高质量建议11件。

  5.针对“统筹协调‘两个联系’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梳理目前实有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现状,于2026年3月30日制定印发《关于调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通知》,及时调整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工作安排,不断完善健全“双联系”制度,让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更加紧密、深入、务实。二是2026年3月30日,通过粤政易等线上方式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的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再次明确采取走访、电话、信函、网络、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以及每年联系代表的次数不少于4次的要求,并要求今年开始通过电话方式联系代表的要报送相关情况。三是及时将通过电话方式联系代表情况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电话联系代表情况登记表》进行登记。今年以来,共有11名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电话方式联系29名代表。

  6.针对“组织培训人大代表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2026年3月16日至17日的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纳入本次大会的培训学习资料,印发给全市人大代表学习,进一步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二是指导各镇街人大按照代表小组的形式,分别组织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通过以会代训、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共有7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参加了学习,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对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地位与组织架构有了更为清晰的认知。三是2026年3月16日至17日的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就严守纪律规矩等方面组织参会人大代表开展代表培训。同时,将《在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预备会议上的讲话》《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纳入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培训学习资料,印发给全市人大代表学习。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代表们的法纪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四是2026年4月22日,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人大机关干部开展法纪法规学习暨警示教育会,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增强遵规守纪的政治定力。

  (三)落实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责任制力度不够

  7.针对“意识形态风险分析研判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将风险研判纳入党总支重要议事日程,并于2026年4月召开意识形态风险排查研判专题会。二是2026年4月9日,召开专题会,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进行研判,针对研判出的风险隐患,提出深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严控风险舆情,规范网络言行管理,守好网络意识形态阵地;严格阵地管理,规范宣传导向;讲好人大故事,凝聚社会共识;压实工作责任,健全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工作要求,有效消除了风险盲点,进一步织密了意识形态安全防护网。三是2026年4月9日,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部(扩大)会议,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重要论述,增强了机关干部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了分析研判和应对处置风险的能力,牢牢掌握了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8.针对“落实网络意识形态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2026年4月9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部(扩大)会议,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意识形态重要论述,切实增强了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2026年4月9日,召开意识形态风险排查研判专题会,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研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工作要求,消除风险盲点,织密意识形态安全防护网。三是2026年4月22日,印发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应当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重点履行好网络行为规范、舆情应对处置、技术安全防范等责任,以及责任追究的情形。本制度实施以来,机关党总支部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断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规范意识明显增强,未发生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和负面舆情事件,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防线持续夯实。

  9.针对“保密工作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2026年4月22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部(扩大)会议,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进一步强化全员保密意识,筑牢严守国家秘密的安全防线。日常工作中经常与保密部门进行沟通对接。二是制定并实施涉密人员全周期管理台账,进一步健全了闭环管理机制,全面规范涉密人员从岗前审查、定岗定级、教育培训、日常监管到离岗离职、脱密期管理的全过程管控。实行“一人一档、动态更新、全程留痕”的信息台账,做到人员底数清、岗位责任明、流向可追溯,切实堵塞管理漏洞,涉密人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全面提升。三是根据相关保密制度,制定定密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定密责任人、承办部门及保密管理部门的职责边界,明确拟定、审核、批准、变更、解除等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操作规范,构建起“权责清晰、流程规范、标准统一、监督到位”的定密管理体系。通过清单化管理,使定密依据更加充分、程序更加严谨、标注更加规范,国家秘密的精准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显著增强,定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四是结合人大机关实际,参照市委办(保密局)保密工作制度,于2026年5月7日修改完善6项保密制度,形成乐昌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保密工作制度汇编,为加强人大机关保密管理、提升保密工作规范化水平、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第二方面问题,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10.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针对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变动、分工调整和人事调动等情况,及时开展全面梳理,于2026年4月22日印发《关于调整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通过调整优化,有效解决了因人员变动导致的责任悬空、衔接不畅等问题,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构人员不缺位、职责不落空、工作不断线,为推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2025年12月17日,党总支部委员会议审议机关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对照上级部署和结合工作实际,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部署202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算,提出要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党内监督等具有针对性的具体举措和工作要求。

  11.针对“风险防控意识不强,隐患排查不及时”问题

  一是2026年3月10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精神,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和中央、省委、韶关和乐昌市委有关会议精神;4月9日,召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会议,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文章精神;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部(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二是按照“凡进必查、凡调必排”原则,已向2026年4月新调入的人员发放《乐昌市领导干部权力职责风险点排查审批表》,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三是持续做好动态更新,针对岗位调整人员和未完成廉政风险点排查人员,集中发放《乐昌市领导干部权力职责风险点排查审批表》8份,实现应排尽排、全员覆盖。通过逐人逐项梳理岗位职权、业务流程中的廉政风险点,分类制定防控措施,进一步织密廉政风险防控网。此次排查有效堵塞了监管漏洞,增强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履职尽责能力,为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12.针对“谈心谈话不规范”问题

  一是2026年4月9日,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部(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通知》,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谈心谈话相关要求,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将谈话成效转化为履职动力,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二是2026年以来,人大办公室和各工委主任与部门成员已开展谈心谈话,并严格按照谈心谈话要求做好记录归档。

  (二)财务管理有待加强

  13.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结合人大机关工作实际,2026年5月7日制定《乐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及分工、日常管理、使用与维护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固定资产的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切实提升了资产使用效益。二是已对巡察反馈未录入系统的2个抽屉进行补录,并对单位固定资产录入系统情况进行梳理排查,未发现其它没有录入系统的情况。三是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强调要以此为鉴、举一反三,杜绝出现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等此类问题。

  14.针对“工会经费管理不严”问题

  一是2026年4月16日,主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会委员会会议,组织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提高工会业务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和使用,确保每一笔经费都用在服务干部职工的“刀刃”上,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增强机关工会的凝聚力与向心力。二是结合人大机关工作实际,2026年5月7日制定《乐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支出审批的工作要求和流程,以及机关工会负责管理本部门的项目经费,遵循有关经费管理规定,进一步确保经费申报使用合法合规。三是2026年以来,财会人员已严格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要求,均使用蓝黑墨水签字笔进行记账。四是原负责此项工作的已调离机关,已与现在负责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日常谈话,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到规范操作、严格把关、防范风险,把工会财务工作抓严抓实,杜绝出现此类情况。

  (三)对乡镇人大工作指导监督不够有力

  15.针对“联络站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问题

  一是2026年3月,制定《2026年各工委(室)联系指导镇(街道)人大安排》,并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明确各工委(室)要加强到联系指导的镇(街道)开展指导工作。二是3月以来,各工委(室)分别到17个镇(街道)对人大工作进行指导,并要求加大对代表联络站的宣传和代表进站安排的优化,联络站作用发挥得到有效地提升。

  16.针对“对‘数字人大’平台应用部署执行不力”问题

  一是2026年3月,制定《2026年各工委(室)联系指导镇(街道)人大安排》,并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3月以来,各工委(室)分别到17个镇(街道)指导“数字人大”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进一步加大了代表对“粤人大”的使用。2026年以来,全市使用“数字人大”平台发布履职活动75次,参与代表1797人次。二是明确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数字人大”平台技术指导,由办公室统一进行发布和后台管理,在遇到技术难题时,主动对接上级人大指导解决。三是2026年3月,部署各镇(街道)人大对市代表2025年度“数字人大”平台使用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的工作,各镇(街道)均在4月前完成,2025年度市人大代表已达到每年使用“数字人大”平台不少于4次的要求。

  17.针对“对镇人大专项资金使用监管跟进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年初,已部署各镇人大严格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充分发挥省财政资金效益推动提升乡镇人大履职工作水平的指导意见》及韶关市、乐昌市人大常委会相关文件要求,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并制定好资金使用计划。二是3月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各工委(室)已分别到各镇指导专项资金的使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三是4月底,办公室已及时掌握最新专项资金支出情况,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在会议上专门对各镇人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强调要求各镇人大,特别是支出进度较慢的镇人大,要在用好资金的前提下加快资金的使用进度,如超期未用完的,按照财政资金相关规定由财政局统一收回,并追究未完成使用的镇人大责任。

  (四)履职闭环管理缺位,信访督办及成果转化跟进乏力

  18.针对“信访督办力度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2026年4月9日,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部(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提升了机关干部做好信访工作的思想自觉和业务水平。二是已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完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台账,2023年1月至今共13件信访件均已开展督办,已全部收到相关单位回复并已办结。梅花镇政府收到相关文件后,开展相关工作,于2025年12月将补偿款足额发放。三是及时受理群众信访事项,今年以来共收到信访事项3宗,均已开展督办,已全部收到相关部门回复并已办结。

  19.针对“对调研、视察成果转化的跟进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在建议办理、民生实事督办、视察调研等督办工作中,已明确提出“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领衔+归口工委(室)”,同时邀请代表共同参与督办。二是4月,各工委(室)加强工作协同,通过现场核查、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等形式开展代表建议“回头看”督办工作,与部门沟通交流9次,有效推进代表建议办理落实。三是对2024年至2025年的视察意见答复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对2024年至2025年未答复的3件视察意见(《〈关于乐昌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情况的视察建议〉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视察“三所学校”建设情况代表意见建议的报告》《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高端民宿产业发展视察意见的整改报告》)进行跟踪落实,已全部于2026年4月前完成答复。四是加强与相关负责人员的教育培训,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杜绝再次出现同类问题。

  第三方面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一)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规范

  20.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2026年4月22日,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部(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等党内法规,切实提升党员干部的业务能力水平,推动机关党建“提质聚力”。通过深学细悟,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所提高。二是对2021年以来的会议记录进行认真梳理自查,及时补齐相关会议记录。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2026年以来,机关党支部已召开党员大会1次,支委会议4次,党课1次,主题党日活动4次。

  21.针对“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

  一是2026年4月9日,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部(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通知》,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谈心谈话相关要求,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将谈话成效转化为履职动力,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二是组织开展好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制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部委员会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深入组织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后,针对查摆出的问题、相互批评意见,建立2025年度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制定有操作性且具体的整改措施。通过整改,政治引领力显著增强。党员干部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更加牢固;服务保障力持续提升。将整改成果深度融入人大主责主业,机关运转更加规范高效。三是2025年组织生活会后,做好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的资料整理与归档工作。

  22.针对“发展党员材料填写不够严谨”问题

  一是2026年4月9日,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部(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发展党员程序规定》。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发展党员的程序,并强调要严把党员队伍“入口关”和“质量关”,优化了党员队伍结构,确保了发展程序公开透明、手续完备,为党组织注入了优质“源头活水”。二是用好“发展党员重点环节工作台账”,有效防止出现发展党员过程中不规范不严谨的现象。三是加强相关责任人员教育培训,提高思想认识,防止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二)选人用人程序不够严格,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23.针对“选人用人基础性工作不扎实”问题

  一是2026年4月9日,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部(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用好《非市管干部职级晋升材料清单》,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流程,有效提升了干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同时,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二是已与负责组织人事干部进行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务必要严格落实廉政意见“双签字”制度,细心细致地做好干部档案材料的规定。三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思想认识,杜绝出现此类情况。

  24.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2026年以来,办公室已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开展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出国(境)前均按程序填报《因私出国(境)外出纪律承诺书》《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承诺书》《干部出国(境)审批表》《出国(境)回执单》等。二是2026年4月22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部(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如何把握《条例》关于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相关规定》,强化纪律意识,对红线底线有了更清醒的认知,自觉做到了“不瞒报、不漏报、不违规”。三是4月,办公室已对干部因私出国(境)情况开展自查核查,未发现干部有违规出国(境)的情况,干部出国(境)均能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

  25.针对“干部经商办企业整治不彻底”问题

  一是4月9日,已向单位退休干部宣讲经商办企业纪律要求,并责令相关人员在4月底前完成企业份额清退,目前已完成全部清退。二是已对机关全体在职及退休干部开展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兼职取酬进行自查排查,未发现经商办企业的情况。三是2026年4月22日,已组织干部学习《严禁违规经商办企业相关规定》,重申禁止违规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等纪律要求,进一步筑牢纪律防线。

  第四个方面,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一)落实巡察整改不够到位

  26.针对“上一轮巡察指出的‘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不够深’等问题,本轮巡察发现仍然存在”问题

  一是2026年3月2日召开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部(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通报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支部委员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二是2025年12月17日,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议研究部署202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算,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于2026年5月制定人大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三是2026年4月23日,制定《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并结合实际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四是2026年4月9日,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部(扩大)会议,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了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4月22日,印发机关党总支部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制度。五是加强对相关负责人员教育培训,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杜绝再次出现同类问题。

  三、下一步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持续抓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果,严防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整改,确保所有问题全部清零、取得实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本次巡察整改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持续倒查制度缺陷,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坚决堵塞制度漏洞。同时,对形成的问题进行剖析,举一反三,加强日常监督,提高制度执行力,防止问题反弹。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化压力为动力、化问题为鞭策、化责任为担当,真正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人大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三)坚持转变作风,推动工作提质增效。把落实整改要求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助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从实加强作风建设。突出服务大局担当作为,抓好干部经常性教育和监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全面提升工作质效,不断深化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乐昌实践,在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地址: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751-5573611;电子邮箱:lchrdb@126.com;邮政编码:512200。


  中共乐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部

  2026年7月20日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