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 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12号)、《乐昌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农村商贸流通现代化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将电子商务进农村作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引擎与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支撑,切实做好市、镇、村(居)三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物流体系、农产品上行体系、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工作,促进农村电子商务普及推广,不断提升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带动广大群众创新创业,培育和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通过完善政策扶持机制、提供公共服务、健全服务体系,努力开创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建设新局面,全面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乐昌经济健康较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为主,政府扶持。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做好引导和扶持工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资源统筹协作,建立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统筹规划,创新发展。把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纳入乡村振兴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切实发挥电子商务对促进经济增长、产业升级和乡村振兴的作用,带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培育新功能。以商业模式创新推动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结合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文环境和自然资源等基础条件,认真研究分析,着眼长远,有序推进。注重发挥基层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具有乐昌农村特点的电子商务发展路径和模式,改善农村民生条件,让广大农民群众逐步享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
4.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围绕乐昌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紧密结合乐昌的产业特色和地域优势,集中力量重点研究解决物流、人才、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制约因素,总结经验,扶持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不断提升电商示范效应,形成联动机制。
三、重点内容
(一)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
1.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市级电商服务中心和镇村级电商服务站点。通过政府整合社会资本设立市级电商服务中心,对电商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建设及其它衍生增值服务;通过对乡镇现有的合作社、农村小商超、农村邮政所(点)、民宿酒店、快递服务点等进行电商功能升级,接入电商平台,赋予电子商务职能,完成1个市级电商服务中心、17个镇级电商服务站和156个村级电商服务站点(村级站点覆盖率达到80%)建设,形成市、镇、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为城市居民和农村村民提供网上代买代卖、网上缴费、网上购票、代收快递包裹等便民服务。
2.建设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推行“政府主导、市场驱动、企业主体,大众创业”的做法,建设乐昌市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电商服务中心内设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电子商务孵化基地、O2O体验馆等;为传统企业提供网店建设、营销推广和代运营等电商一条龙专业服务,并整合全市电子商务企业入驻办公,制定实施优惠政策,引导电商企业进驻服务中心,充分发挥电商产业的集聚效应。
3.加快完善乡村物流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快递下乡工程”项目建设,依托我市现有的邮政网络配送平台,加强与顺丰、“四通一达”、菜鸟物流、京东物流等知名物流企业合作,积极改造和完善乡村邮站,搭建城乡仓储物流平台,实现物流快递村村通,解决农村电商“最后一公里”的难题。
(二)加大电商专业人才的培训
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电子商务培训活动。充分发挥电商带头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引导农村高等学校毕业生、返乡人员、农村青年、巾帼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等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活动,扩大经营农村电子商务人群。通过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电商协会及相关培训机构的作用,重点开展“互联网+”、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网络营销、电商运营等技能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电子商务知识和运用电子商务销售农产品的能力,掌握“互联网+”运作模式与操作方法,大力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专业人才。
(三)做好农产品上行
1.加强与第三方平台的合作。加强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乐村淘、粤供优选等知名第三方电商平台合作,鼓励各电商企业找到适合自身企业需要的电商平台,借力整合我市农特产品在各电商平台上销售。
2.发挥重点电商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发展本土电商平台,实现本地产品在本土电商平台线上销售;积极发挥乐昌“九峰山电子商务”“枝豆电商”“好方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电商企业在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方面的示范作用,带动全市更多涉农企业发展线上销售,并鼓励和引导本市条件成熟的电商企业发挥企业团队的作用,积极参与市级电商服务中心、镇村电商服务站点的运营,形成市、镇、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
3.建设农产品电商品牌,提高品牌影响力。整合全市农业品牌,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加强协作。支持和鼓励传统农产品、历史品牌产品的集中产区,积极申报原产地保护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提升农业特色产业,打造区域品牌。对现有的北乡马蹄、沿溪山茶叶、张溪香芋、九峰山黄金柰李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通过各类展示、展销活动及运用各种媒体推介、宣传品牌,形成政府重视、企业主动、消费者认知、多方合力推进农业品牌建设的良好氛围,促进品牌输出,扩大名牌农产品的知名度。
4.构建农产品质量检测认证监管服务体系。鼓励和推动企业建立农产品检测中心,保障农产品安全,增强消费者信心,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树立良好的产品形象;建设适合我市的农产品溯源体系,加强农产品溯源体系的顶层设计,赋予农产品独一无二的“身份证”,实现“生产可记录、安全可预警、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存储、身份可查询、责任可认定、产品可召回”的流程,保证我市农产品上行健康良好发展,加强网销产品的质量监管,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加强电子商务市场监管,着力建设规范有序网络市场环境。
四、明确职责分工,协同推进
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体局:负责做好综合示范项目的宣传工作,组织各级媒体宣传报道综合示范项目的建设情况、示范效应和先进典型,营造全市良好的电商氛围;指导企业开发、包装、推广电商旅游产品,负责对旅游产品及旅游景点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质量监管。
市商务局:负责综合示范县项目的统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事宜;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指导项目承办单位按计划和质量完成建设任务;负责做好沟通联络、督促检查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与广东省商务厅、韶关市商务局对接,按时填报项目进展、资金拨付以及项目绩效自评等材料。
市人社局:负责把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培训纳入到全市就业创业培训体系,整合资源,依托部门行业相关组织,多渠道、多形式对基层党政干部、合作社社员、复员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农村创业青年、驻村第一书记等大力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做好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交流与培养。
市农业农村局:做好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广电子商务运用相关工作;协助做好网销农产品品牌培育推广及农产品质量溯源工作;组织发动农村青年、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种植大户参加农村电商、创业就业培训;推进农村电子商务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鼓励镇村从资源禀赋、产业特色、发展水平等条件出发,充分挖掘地区产业、人文、生态资源等资源潜力,因地制宜发展农村多元化电商供应链。
市财政局:负责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资金管理、项目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市发改局:指导电商产业发展,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积极安排和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建设项目。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全市电子商务企业(网店)的登记工作,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和网店诚信教育和监管。加强对网络营销产品的安全监管,依法做好食品相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加强对网销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认证工作。
市工信局:加强农村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通信条件,加快“宽带进农村”网格全覆盖工程,并对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在信息技术、智慧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配合。
市统计局:通过统计渠道资源,协助做好电子商务销售、交易等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市供销社:积极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建设,负责组织本系统企业进行包装推广,参加电子商务培训、入驻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协助建设农村物流体系。
团市委:负责组织本系统服务对象参加电子商务培训,引导电商创业青年入驻电商服务中心,夯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程基础。
市金融办: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支持力度。
邮政集团乐昌分公司:整合市域物流快递资源,积极推进物流快递、基层网点方面的建设,做好物流快递信息资料、交易数据的收集汇总梳理工作,降低电商企业物流快递成本费用,减轻电商企业负担。
各镇(街道):制定适合本区域电子商务发展的工作计划,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它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机构,责任落实到人;积极支持配合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及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建设;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对返乡人员、农村创业青年等参加电子商务培训活动,在镇政府驻地最少要有2面以上“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刷墙广告,大力营造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浓厚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乐昌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加强成员部门对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统筹协调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市、镇两级政府是创建责任主体,分级承担项目建设任务,各责任主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引导和支持电商企业、电商服务企业等打造农村电子商务网络平台,抓好农村电商物流体系及镇、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建设,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顺利推进,目标如期实现。
(二)严格资金监管
严格使用省财政专项资金,按照广东省商务厅对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要求,认真编制乐昌市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建设方案,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确保建设资金使用合理、合规、高效。
(三)落实扶持政策
制定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落实电商企业奖补措施,鼓励和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奖补。
(四)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全市干部服务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的素质和能力。利用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大力宣传我市加快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各项举措,增强社会资本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的信心。发挥市、镇两大电子商务协会的作用和各行业协会、商会、专业合作社等民间中介组织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俱乐部、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的良好氛围,使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我市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