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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安排乐昌市2021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

乐昌市地方公路站:

  根据《关于下达乐昌市2021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乐财农〔2022〕6号)文件精神以及乐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资金使用指标的申请》,现将原下达给乐昌市交通运输局的四好农村路-S249线大罗岭至沙坪路面改造工程项目200万元调整安排给你单位,专项用于四好农村路-S249线大罗岭至沙坪路面改造工程项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粤委发电〔2021〕60号)及《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粤财农〔2020〕106号)等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本次下达的资金,规范管理,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资金依法依规有效使用,并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粤委发电〔2021〕60号)确定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此项资金列入2022年度“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30504)”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乐昌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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