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下达乐昌市2021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乐财农〔2022〕6号)和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将乐昌市2021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绩效目标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1至1-9),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绩效目标为此前下达的乐昌市2021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相关资金文件中已明确的资金绩效目标与本次整体下达绩效目标不一致的,以本次下达绩效目标为准。
二、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乐昌市2021年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绩效目标表(1-1至1-9)
乐昌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