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财农〔2017〕47号
市扶贫办:
为更好落实省、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医疗保险、基本养老及教育等政策的文件精神,经各镇(街道)通过排查汇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户籍情况和市扶贫办查实,全市共有8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缺资金无法办理亲子鉴定证明入户籍。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在本级扶贫资金中安排205,000元用于这8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做亲子鉴定经费。现下达给你办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我市建档立卡相对贫困户82人做亲子鉴定相关费用。
二、本次安排的财政资金,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暂不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按照韶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韶关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实施细则>的通知》(韶财农〔2005〕133号)的规定实行报账管理。
三、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和有关规定用好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如发现骗取、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将严格按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各镇(街道)建档立卡相对贫困户82人亲子鉴定经费安排表
乐昌市财政局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