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财农〔2017〕39号
乐昌市大瑶山林场:
现将韶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国有林场扶贫资金的通知》(韶财农〔2017〕26号)文转发给你单位,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乐昌市财政局
2017年2月10日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