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的通知》(韶财农〔2022〕68号)和《关于预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的通知》(乐财农〔2022〕60号)文件精神,现将原下达给乐昌市农业农村局的驻镇--农业产业发展-农田建设及管护-高标准农田建设-2022年度韶关市乐昌市廊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00.5万元、2022年度韶关市乐昌市北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31.5万元、2022年度韶关市乐昌市乐城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08万元、2022年度韶关市乐昌市长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60万元,合计1400万元调整安排给你单位,专项用于乐昌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请按照《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粤财农〔2021〕126号)等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履行资金使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加快资金使用。
乐昌市财政局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