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乐昌市政府门户网站欢迎您!               今天是:
智能机器人 | 无障碍浏览 | 手机版
| 简体版 | 繁体版

关于转发《转发广东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转发广东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韶财农〔2021〕107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转发广东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广东省财政厅等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乐昌市财政局

  2022年9月1日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