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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3〕210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2024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来源的通知》(粤财农〔2024〕10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报备2024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使用情况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此前已通过《关于预下达2024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乐财农〔2024〕26号)预下达,现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将2024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14,020万元正式下达给你们,请严格按照一般债券资金管理要求,确保资金在当年度使用完毕,切实发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效益。资金安排和其他要求按照乐财农〔2024〕26号文执行。


  乐昌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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