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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网络谣言如何应对?——切莫成为网络谣言推手

  日前,国家网信办指导北京市、广东省网信办分别对腾讯微信、新浪微博、百度贴吧立案,并依法展开调查。缘由是据网民举报,该3家网站的微信、微博、贴吧平台分别存在有用户传播暴力恐怖、谣言、淫秽色情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信息。 

  近年来,“网络谣言”成为了我们生活中的高频词。同时,网络上也出现了不少辟谣的声音,针对网络上发布虚假内容和虚构事实,市民又是如何看待呢?  

  张先生的微信家长群流传这样一个谣言:“小孩溺水只要不超一小时,用倒背法可以救活。看到的请复制下去……”“不要再转发了,这是谣言!”这是市民张先生在微信群上对一位微信使用者发布不属实信息进行喝止。   

  张先生说,事实上,“倒背法”是一种南方农村常见的土办法,对于刚发生溺水、心跳呼吸尚未停止的孩子确实有一定效果,但成功的前提是孩子溺水时间很短,心脏没有出现骤停。如果溺水时间较长,心跳呼吸已经停止,还一味地用倒背法,反而可能影响救援。   

  市民麦女士认为:“网络谣言、网络炒作的信息太多了,无论是在网上,还是在微信群和朋友圈上时常流传一些不属实的信息。特别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个人和自媒体故意捏造和夸大事实,吸引观众眼球、博取点击率。我看到这些垃圾信息一般会直接屏蔽或举报。”在走访中发现,不少市民纷纷对网络谣言的制造和传播行为嗤之以鼻,并予以强烈谴责。   

  “我常告诉家人和身边的朋友,不要随便转发未经证实的消息或新闻,要负法律责任的。什么肉松是棉花做的,塑料大米,可以点燃的粉丝,虾头里有寄生虫,都是谣言。没有常识的人才会乱转。”市民郑先生如是说道。   

  毋庸置疑,网络谣言和垃圾信息的传播已逐渐引起人们的厌恶和反感。因为造谣者和传播者发布转发的信息,不仅占据互联网的信息空间,充斥着人们的视野,还让人感觉焦虑和不安,甚至扰乱社会秩序。 

  造谣事件为何频现在我们生活中?造谣者动机何在?   

  “网络造谣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社会问题,在网络造谣里面的角色不同,其心理也不同。”韶关学院教育学院心理学系博士廖素群说,有些人为某些网站“工作”,吸引大众“光临”,而此人在这个角色里是一种生存需要,为了赚钱得到报酬。如果是他有幕后主使,那这个幕后人可能是出于“个人目的”。比如,个别网络推手通过网络对事件进行虚构、夸大、炒作,捕风抓影、歪曲捏造事实,以此赚取人气谋取私利或故意制造混乱引起社会恐慌。这些都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甚至成为社会的公害。   

  也有些造谣者可能是出于检验自己的“能力”,看看自己是否有能力引起公众的注意等等。同样的行为对于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需要。对于传播谣言者在这里的心理特征也是相似的,有些人可能是需要得到别人的认可和尊重,即所谓“刷存在感”。有些人可能是因为缺乏安全感,感到焦虑担忧从而转发告知身边人,却不知道,其传播的正是虚假信息。更多的是,部分网民盲目跟风从众,人云亦云,未经任何思考就传播一些虚假消息。 

  从2015年11月1日起,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传播虚假消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   

  据广东天行健律师事务所律师余春灵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增加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此,专家提醒市民在面对网络谣言时,应理性冷静分析,切莫胡乱转发,避免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当今,我们处在一个互联网信息化的时代,避免不了与网络打交道。面对网络谣言,首先网民要加强自律,每个网民都要做谣言终结者,不信谣不传谣,对于有疑问、耸人听闻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言论不转发,更不要成为网络谣言的发源地和推手;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对谣言作出回应,并通过媒体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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