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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乐城街道2020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

    根据乐府办〔2020〕6号文《关于认真做好乐昌市2020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街道2020年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履行义务

    根据《献血法》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各村(居)委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居住区域内的适龄公民(18~55周岁)参加献血。

    二、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拓展血源招募渠道

    各村(居)要把推动无偿献血工作与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道德素养、建设“善美乐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结合,加快推动无偿献血工作,推进健康乐昌建设,大力宣传无偿献血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弘扬献血者无私奉献、献血救人的人道主义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相关献血知识,增强市民无偿献血意识。宣传每次献血300毫升或400毫升的好处,逐步减少200毫升献血,推动我市无偿献血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无偿献血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各村(居)务必高度重视,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村(居)绩效考核。各村(居)书记为无偿献血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无偿献血组织动员,认真落实无偿献血任务。各村(居)要严格按照《乐城街道2020年度无偿献血工作安排》(详见附件)完成献血任务,对未完成献血任务的单位,由乐城街道办事处责令其完成。

    乐城街道爱卫办负责无偿献血协调工作,办公室电话:5503773;乐昌市爱心献血屋市献血办公室联系电话:5553600。

    

    附件:乐城街道2020年无偿献血工作安排.doc




乐昌市乐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18日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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