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上午,在乐城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乐城社区矫正人员沈某爱心资助了一名大学生就学。
沈某自在乐城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以来,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公益劳动、集中学习教育等活动,每月严格按时报到,积极在社区改造。他表示:“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矫正和帮助,在这期间经过深刻反思,充分认识到犯罪的严重性,现在要多做好事,回报社会。”
该社区矫正人员沈某已不是第一次献爱心,之前还参加“扶贫济困日”活动,在活动中积极捐款,为乐昌市的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贡献,传递了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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