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16日,韶关市爱卫会组织评审组对我市巩固省卫生城市工作进行市级复审。我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华益,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曹智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俊华,副市长华癸莲参加复审汇报会和反馈会。
复审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的形式,分别对我市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治等方面工作进行了严格、细致、全面的技术评估和指导。
近年来,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强力推进爱国卫生工作,以巩固省级卫生城市为抓手,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持之以恒抓好巩固提升,城市基础设施不断改善,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创卫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复审组认为,我市领导重视,责任落实,部门协同,群众参与,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各项考核指标均达到省卫生城市标准要求,顺利通过韶关市级复审,决定向省爱卫会申报,对乐昌市“广东省卫生城市”称号给予重新确认。并希望我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利用爱国卫生运动优势打造卫生城市的精美名片,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狠抓落实整改,提振信心,加快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刘华益首先感谢复审组对乐昌市巩卫工作的充分肯定,并表示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开展健康中国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的精神,不断总结创卫工作经验做法,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市创卫成果。聚焦复审组反馈的问题,聚焦城市“六乱”、背街小巷、城中村改造等短板弱项,制定整改方案,坚决抓好整改提升。坚决完善长效机制,把巩卫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一并部署,结合创文、创森等工作一体推进,进一步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积极探索新的巩卫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为韶关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