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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中共乐昌市委组织部决算公开(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乐昌市委组织部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中共乐昌市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乐昌市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乐昌市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市委组织部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调研信息股、干部股、组织股、干部教育监督股、党员电化教育股6个股室、市“两新”党工委、市远程教育中心(事业)。市委组织部机关行政编制21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3名,正副股长(主任)8名,离退休人员2人;事业编制2名,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机关总编制25名。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是市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 

    

  第二部分   中共乐昌市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决算表 

  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中共乐昌市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中共乐昌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总收入402.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2.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02.26万元,与上年增加87.56万元,增加28%,原因是: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增加了工作经费。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中共乐昌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总支出402.2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02.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决算183.6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6%。其中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支出372.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服务,如人员工资、后勤保障方面,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等,与上年预算数增加88.75万元,增加32%,主要原因是基层党建项目“书记项目”增加了。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23.1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5.49万元,减少1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单位医疗4.6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万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 

  二、中共乐昌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中共乐昌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02.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2.2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增加88.75万元,增加32%;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及人员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2.2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增加88.75万元,增加32%;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及人员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分功能科目看,主要用于机关服务,如人员工资、后勤保障方面,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等,与上年预算数增加88.75万元,增加32%,主要原因是基层党建项目“书记项目”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23.1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5.49万元,减少1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单位医疗4.6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万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 

  三、中共乐昌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乐昌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75万元,完成预算6万元的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预算4.2万元的105 %;主要原因是车辆残旧,维修成本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1万元,完成预算2万元的75.5 %。主要原因是倡导厉行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84万元,下降45.7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66万元,下降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9万元,下降25%。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按规定进行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万元,占105%;公务接待费支出1.51万元,占75.5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 1.51 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0 个,来访外宾 0 人次;发生国内接待20次,接待人数共202人。主要包括有业务往来的单位来校交流学习和上级检查指导等方面的接待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3.5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与上年增加106.06万元,同比增长37.4%,主要是组织事务,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基层党建项目增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同比减少5.3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我单位无开展此项内容。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我单位无开展此项内容。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有)。我单位无开展此项内容。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我单位无开展此项内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6年度中共乐昌市委组织部决算公开(补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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