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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乐昌市委宣传部决算公开(补充公开)

2016年度中共乐昌市委宣传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宣传部2016年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二、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宣传部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宣传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宣传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中共乐昌市委宣传部(部门)年决算组成单位共2个,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其中:财政核拨事业单位1个。其中行政机关为中共乐昌市委宣传部,事业单位为舆情监控中心。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韶关市委和乐昌市委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宣传文化工作的方针和事业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2、对全市宣传文化系统的工作实施指导、协调、管理;

3、组织、指导全市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方面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4、协调、组织全市对内宣传和对外宣传,协调境外记者来我市的采访工作,引导新闻舆论导向,监管网络新闻宣传,做好舆情监控工作;

5、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国防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规划和宏观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艺术工作;

6、研究制订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具体方案;

7、指导、协调群众性创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

8、做好全市党报党刊的征订发行工作;承办市委和上级宣传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第二部分宣传部2016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公开,并在合计栏以零填列。(具体格式见附表)

第三部分宣传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决算423.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3.9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23.9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150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决算支出增加为277.59万元。,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为89.18万元三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为8.8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宣传部2016年度总支出423.9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23.9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7.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21.7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08万元,增长4.9%,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18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0万元。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宣传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23.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7.59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宣传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23.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5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款)121.7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8.21万元。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6.83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24.1%。具体情况如下: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6.83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53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万元,占62%;公务接待费支出2.53万元,占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4.3万元,2016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出差,会议。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48次,接待人数共421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7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115.68万元,增长4.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有)。主要是指由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有关项目或由市人大财政工委组织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所形成的报告(部门要根据有关政务公开和保密条款审核)。

3.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由预算部门结合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在征求市财政局业务股室意见的基础上自主选择公开)。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6年度乐昌市宣传部决算公开(补充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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