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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共乐昌市委老干部局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补充公开)

 

 

 

 

2016年度乐昌市中共乐昌市委老干部局

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中共乐昌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二、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中共乐昌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中共乐昌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共乐昌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6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为局本部,无下属单位。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活动办公室。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乐昌市委老干部局是为市委负责老干部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韶关市委、市政府和乐昌市委、市政府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或参与制订我市老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2、负责管理老干部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督促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和保障机制的建立健全。4、组织协调老干部参加的重大活动;指导老干部活动场所的管理和服务工作。5、负责老干部来访的接待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指导有关单位老干部的丧事办理工作。6、指导老干部工作机构的自身建设、组织培训;负责老干部信息、统计、信访工作。7、承办乐昌市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中共乐昌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2016年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具体格式见附表)

 

第三部分中共乐昌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中共乐昌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总收入571.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71.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71.4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9.07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一是支付乐昌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综合楼工程款增加,2016年共支付208.72万元,导致本年决算数比上年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变化,上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变化,上年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变化,上年经营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变化,上年其他收入0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中共乐昌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总支出571.4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0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6.69万元,主要用于活老干部学习活动场所建设、老干部活动中心大楼配套工程款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4.46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支付省用于老干部学习活动场所建设专项资金200万元老干部活动中心大楼配套工程款8.7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51万元主要用于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补助11.16万元,离休干部医疗统筹8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0.66万元,198%,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医疗费80万元、困难企业离休干部基本离休医疗费60万元放入此类,导致此项支出增加大。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25万元。主要用于对困难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补助1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及行政单位医疗补助5.25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16.03万元,减少86.41%,主要原因是上年决算中此项困难企业离休干部基本离休医疗费、离休医疗统筹两项今年放入了放入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导致今年类支出减少幅度大。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中共乐昌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71.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1.4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7.01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支付乐昌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综合楼工程款增加,2016年共支付208.72万元,导致本年决算数比上年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决算均为0万元。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中共乐昌市委老干部局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71.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1.4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7.01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支付乐昌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综合楼工程款增加,2016年共支付208.72万元,导致本年决算数比上年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32.93万元,主要用于春节期间慰问离退休老干部;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23.9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维持单位正常运转及老干部活动中心正常运转,确保老干部能在老干部活动中心安心参与活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和企业离休干部护理费增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145.33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医疗费报销。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乐昌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2万元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2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0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万元,2016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接送、服务老干部。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4万元,比上年减少3.57万元,减幅22.5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覆盖率达到100%,达到了依法依规做好支出工作的目的。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6年中共乐昌市委老干部局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补充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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