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乐昌市直属机关工委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决算说明
三、支出决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三公”支出信息统计表
八、“三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乐昌市直属机关工委2016年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
2016年乐昌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决算组成单位1个。
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规划市直有关单位党的建设、分类指导市直有关行政事业
单位和有关企业单位党的工作、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3)指导市直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和部分企业单位党组织、党员和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党员教育管理费用和党员干部的培训工作、普法教育工作。
(4)指导市直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和部分企业党组织做好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的活动。
(5)审批市直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和部分企业单位党组织(总支、支部)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
(6)检查指导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部分企业党的组织发展工作,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训教育工作;审批本工委管辖范围的总支部、支部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7)指导市直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和部分企业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和检查;指导市直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和有关企业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并检查落实情况;定期了解党员和群众对市直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
(8)领导市直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和有关企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审议市直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和有关国有企业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问题、按照管理和审批权限、审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分决定。
(9)依法负责市直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和有关企业党组织的改选的有关工作。
(10)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行政编制5名。其中书记一名,副书记2名,纪委书记1名(由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1名。现有在职人员5人,退休3人,工勤人员1人,全部属于财政供给人员。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委有关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稳增长、促发展、保重点、补短板、激活力、增实效,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完成财政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72.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93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72.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2.93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基本支出决算72.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05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2.0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维护支出2.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