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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乐昌市委政法委决算补充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乐昌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二、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乐昌市委政法委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乐昌市委政法委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乐昌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6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执法督查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股、防范与处理邪教问题综合业务股)设4个职能股室。

(二)部门主要职责

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与市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以及市委的决策和部署;组织政法工作中有关法律及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指导政法工作改革,对依法治市提出意见、建议;研究和指导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市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禁毒工作。

 

第二部分乐昌市委政法委2016年部门决算表

乐昌市委政法委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公开,并在合计栏以零填列。(具体格式见附表)

 

第三部分乐昌市委政法委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乐昌市委政法委2016年度总收入391.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1.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91.7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15万元,下降0.5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上年度已完成。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5.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乐昌市委政法委2016年度总支出391.7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91.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5.9万元,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行政运行、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0.96万元,增长18.77%,主要原因由于上级单位检查工作多、工作任务多、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多、物价上涨等原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决算支出72.6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6.74万元,增长29.95%,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待遇提高。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决算支出8.52万元,主要是医疗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8万元,增长14.51%,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待遇提高。

4.项目支出决算114.74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决算支出10.28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11.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决算支出92.9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0.93万元,下降30.74%,主要原因是有些项目上年度已完成。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乐昌市委政法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91.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1.7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8.8296万元,增长7.94%;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作需要,本年度增加了工作人员;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乐昌市委政法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91.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1.7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8.8296万元,增长7.94%;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作需要,本年度增加了工作人员;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195.9万元,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行政运行、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决算支出72.6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决算支出8.52万元,主要是医疗费;项目支出决算114.74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决算支出。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乐昌市委政法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66万元,完成预算9万元的129.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09万元,完成预算4万元的202.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7万元,完成预算5万元的71.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作任务多、重,下镇及到相关单位沟通完成工作多,车辆运行维护费提高,主要是汽油费、维修费增加。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3万元,下降0.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23万元,下降13.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0万元,增长2.8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单位检查工作多、工作任务多、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多、物价上涨等原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9万元,占69.38%;公务接待费支出3.57万元,占30.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8.09万元,2016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下镇、工作应急。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51次,接待人数共603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组工作人员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人员。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30.96万元,增长18.77%。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作上级单位检查工作多、工作任务多、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多、物价上涨等原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充分发挥在全市政法、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牵头抓总作用和统筹协调职能,强化维稳工作合力,重点履行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等职责;带头依法办事,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加强和改进市委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市全过程。健全市委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指导司法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各项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无。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由预算部门结合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在征求市财政局业务股室意见的基础上自主选择公开)。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6年度乐昌市委政法委决算补充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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