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乐昌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决算公开(补充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乐昌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二、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乐昌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乐昌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乐昌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中共乐昌市委统战部2018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内设办公室、党政股和台湾工作办公室3个职能部门。与乐昌市民宗局合署办公。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是:组织协调统一战线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及涉外事务。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统战部及民族宗教事务局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乐昌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公开,并在合计栏以零填列。(具体格式见附表)
第三部分乐昌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乐昌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2016年度总收入164.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4.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64.6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43.60万元增加21.02万元,增长14.64%。主要原因:按照国家调资政策增加了人员经费,工资福利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5.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乐昌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2016年度总支出164.6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4.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83.85万元,其他统战事务支出8.9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79.19万元增加13.61万元,增长17.19%,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调资政策增加了人员经费,工资福利增加。
2.教育(类)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高等教育4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资助少数民族大学生。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73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3.93万元,死亡抚恤7.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54.8万元增加6.93万元,增长12.6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0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5.61万元减少0.48万元,下降8.56%,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减少。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乐昌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64.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6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61.01万元增加3.61万元,增长2.24%;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调资政策增加了人员经费,工资福利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乐昌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4.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6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61.01万元增加3.61万元,增长2.24%;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调资政策增加了人员经费,工资福利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增加在职人员的工资、公务交通补贴和离退休干部的工资福利;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运行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其他统战事务支出;教育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少数民族大学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7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6.0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支出。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乐昌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5万元,完成预算4.5万元的122.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2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2.5万元的140%;主要原因是用于上级、兄弟县民主党派、工商联、民族宗教和港澳台等相关统战成员。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接待支出。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5.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8.18万元减少2.68万元,下降32.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12万元,下降51.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6万元,下降13.7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与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占36.37%;公务接待费支出3.5万元,占63.6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万元,2016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公务活动出行需要。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3.5万元。2016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33次,接待人数共585人。主要包括上级、兄弟县民主党派、工商联、民族宗教和港澳台等相关统战成员。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0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20.81万元增加0.28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事务性工作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需进行绩效自评的项目0个,涉及金额0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没有需要在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我部门没有需要在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我部门没有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6年度乐昌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决算公开(补充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