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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乐昌市 妇女联合会决算公开(补充公开)

 

 

 

2016年度乐昌市妇女联合会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乐昌市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二、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乐昌市妇女联合会2016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乐昌市妇女联合会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乐昌市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6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乐昌市妇联为乐昌市委直属部门没有下属组成部门。市妇联设2个部(综合部、权益部),市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妇联。

现有在职人员7人,均为财政供养其中;领导3人,部长2人,市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工作人员1人,工勤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6名。共13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乐昌市妇女联合会是主管妇女儿童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妇联部署的各项工作,制定本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妇女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对广大妇女进行科学文化知识的培训,全面提市妇女的素质。教育、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重、自强精神。

(3)动员和组织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参与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在农村和城填妇女组织开展富有妇女特色的劳动竞赛活动,鼓励广大妇女为我市的两个文明建设贡献聪明才智。

(4)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向社会各界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宣传先进妇女典型,反映妇女的意见和要求,代表妇女参与社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5)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考察市辖各镇妇联领导班子。指导下属各级妇联和市的其他妇女组织开展业务工作。

(6)密切与外地妇联组织的联系和合作,加强与社会各界妇女联系和妇女统战工作,做好各民主党派、宗教、团体妇组织的联谊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和上级妇联部署,重点实施妇女创业行动,妇女维权行动,妇女儿童帮扶行动和基层组织建设,挂扶薄弱村帮扶工作,组织开展活动。

 

第二部分乐昌市妇女联合会2016年部门决算表

乐昌市妇女联合会共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已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已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也已公开,并在合计栏以零填列。(具体见附表)

 

第三部分乐昌市妇女联合会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乐昌市妇女联合会2016年度总收入111.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1.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1.8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49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因为2016年市妇联退休1人,新增了一名在职人员。(2015年度在职7人,离退休人员5人,共12人。2016年度在职7人,离退休人员6人,共13人。)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市妇联无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市妇联无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市妇联无经营收入。

5.其他收入0万元,市妇联无其他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乐昌市妇女联合会2016年度总支出111.8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1.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4272.4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公用经费、住房公积金、其它群众团体事务支出等工作经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95万元,增长16.4%,主要原因是2016年市妇联退休1人,新增了一名在职人员,故统发工资等费用相应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单位医疗,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99万元,减少29.6%,主要原因是物价及医疗社保费用浮动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和行政单位医疗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58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物价及医疗社保费用浮动调整。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乐昌市妇女联合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1.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8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8.56元,增长19.8%;主要原因是:1、2016年市妇联退休1人,新增了一名在职人员,故统发工资等费用相应增加;2、物价及社保医保费用等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市妇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乐昌市妇女联合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1.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8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8.56万元,增长19.8%;主要原因是1、2016年市妇联退休1人,新增了一名在职人员,故统发工资等费用相应增加;2、物价及社保医保费用等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市妇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决算支出25.51万元,主要用于:“三八”、“六一”活动经费2万元,妇儿工委工作经费1万;春节慰问贫困单亲母亲4.9万元。小额贷款奖励工作经费17.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费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费用。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乐昌市妇女联合会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02万元,完成预算0.08万元的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2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3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7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下降70%。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0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1次,接待人数共4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和兄弟县市及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2.79万元,比上年增加23.5%。主要原因是:其他群团事务支出增加。其中办公费4.59万元、邮电费0.58万元、差旅费0.05万元、日常维修费0.11万元、公务接待费0.02万、其他交通费用2.9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4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万元(购买办公电脑、空调等)、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下乡调研);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我部门没开展任何项目的绩效自评,自评覆盖率为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在部门决算中无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故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我部门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我部门无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6年度乐昌市 妇女联合会决算公开(补充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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