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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乐昌市市场物业管理服务站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乐昌市市场物业管理服务站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乐昌市市场物业管理服务站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乐昌市市场物业管理服务站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乐昌市市场物业管理服务站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以及部门决算公开主体的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

  (二)部门主要职责

  简要说明部门主要职责。乐昌市市场物业管理服务站是主管市场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对所属市场的有效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服务和安全工作等。

  第二部分   乐昌市市场物业管理服务站2017年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此次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乐昌市市场物业管理服务站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乐昌市市场物业管理服务站2017年度总收入2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2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9万元,下降15 %。主要原因:还贷利息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未开展此项工作。

  3.事业收18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6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市场升级改造及三市场搬迁收入减少。

  4.经营收入0万元,未开展此项工作。

  5.其他收入0万元,未开展此项工作。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乐昌市市场物业管理服务站2017年度总支出22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8 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维修维护、市场水电费、市场清洁费、巩卫费用,比上年决算数持平。

  2.教育(类)支出  0万元,未开展此项工作。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乐昌市市场物业管理服务站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2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8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持平;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未开展此项工作。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乐昌市市场物业管理服务站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2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持平;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未开展此项工作。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 0万元,未开展此项工作;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0 万元,未开展此项工作。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乐昌市市场物业管理服务站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3万元的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2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万元的10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等于预算,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未开展此项工作;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未开展此项工作;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0会议支出0万元,主要无此项;(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  0万元,主要无此项支出;(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万元,主要未开展此项工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主要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市场业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发生国内接待30次,接待人数共300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其中办公7.5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5.7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3万元、电费3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费用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市场业务工作)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乐昌市市场物业管理服务站部门决算公开2

2015年乐昌市市场物业管理服务站决算(补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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