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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乐昌市博物馆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乐昌市博物馆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乐昌市博物馆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乐昌市博物馆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乐昌市博物馆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以及部门决算公开主体的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是乐昌市博物馆。无内设机构,至2016年年末,乐昌市博物馆事业编制人数10人,现有事业在职人员6人,退休人员3人,包干工勤人员4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乐昌市博物馆主要工作职责有:文物征集、收藏、保护、陈列展览,文物修复,考古发掘。2017年的工作任务主要有:做好博物馆的免费开放工作,完善陈列展览、做好馆内消防安全、环境绿化维护等工作;做好馆藏文物保护修复工作;做好民间文物征集工作;做好省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程工作。 

  第二部分   乐昌市博物馆2017年部门决算表 

  本单位此次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乐昌市博物馆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乐昌市博物馆2017年度总收入278.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8.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78.4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2.58万元,增长58.32%。主要原因:一、本年度本单位增加了一名在编人员,此外10月份调整了人员住房维修基金标准,故本年度增加了人员经费;二、本年度本级财政增加了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龟峰塔基础加固及环境整治工程款项。三、本年度省级财政下拨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薛岳故居抢救性维修工程款项。 

  2.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3.本年度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4.本年度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5.本年度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乐昌市博物馆2017年度总支出278.4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78.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72万元,主要用于:1、伯陵堂水电、草坪硬化、环境整治项目支出6万;2、龟峰塔基础加固及环境整治项目支出58.8万;3、人员住房维修基金支出0.92万。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5.7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追加了两个项目,均为本级财政拨款。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3.6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1、伯陵堂维修(第三期)项目支出8.85万;2、薛岳故居抢救性维修项目支出50万;3、博物馆免费开放项目支出35万;4、巩文项目支出9.2万;5、人员经费支出72.63万;6、红七军旧址维修项目支出8万。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77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一、本年度本单位增加了一名在编人员,此外10月份调整了人员住房维修基金标准,故本年度增加了人员经费;二、本年度追加了本级拨款“红七军旧址维修专项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了6.07万元,增长59.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增加了一名退休人员。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了0.51万元,减少了15.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市调整了行政事业医疗保障费。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乐昌市博物馆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78.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8.46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79.62万元,增长181.73 %;主要原因是:一、本单位2017年10月份本单位增加了一名在编人员,此外10月份调整了人员住房维修基金标准,故本年度增加了人员经费;二、本年度本级财政增加了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龟峰塔基础加固及环境整治工程款项。三、本年度省级财政下拨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薛岳故居抢救性维修工程款项;四、增加了中央补助博物馆免费开放专项经费;五、本级财政追加巩文项目经费。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乐昌市博物馆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78.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4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79.62万元,增长181.73%;主要原因有:一、本年度增加了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龟峰塔基础加固及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支出58.8万;二、伯陵堂水电、草坪硬化、环境整治项目支出6万;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薛岳故居抢救性维修工程项目支出50万;四、博物馆免费开放项目支出35万;五、巩文专项经费支出9.2万元。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72万元,主要用于:1、伯陵堂水电、草坪硬化、环境整治项目支出6万;2、龟峰塔基础加固及环境整治项目支出58.8万;3、人员住房维修基金支出0.92万。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5.72 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追加了两个项目,均为本级财政拨款。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3.6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1、伯陵堂维修(第三期)项目支出8.85万;2、薛岳故居抢救性维修项目支出50万;3、博物馆免费开放项目支出35万;4、巩文项目支出9.2万;5、人员经费支出72.63万;6、红七军旧址维修项目支出8万。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77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一、本年度本单位增加了一名在编人员,此外10月份调整了人员住房维修基金标准,故本年度增加了人员经费;二、本年度追加了本级拨款“红七军旧址维修专项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了6.07万元,增长59.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增加了一名退休人员。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了0.51万元,减少了15.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市调整了行政事业医疗保障费。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乐昌市博物馆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3万元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2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万元的100%。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6万元,下降26.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9万元,增长4.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万元,下降33.33%;会议费减少0.65,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文物保护工作的需要,下乡工作量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接待经费开支;会议费减少的原因是“一普”工作于2016年基本完成。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占66.67%;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占33.33%。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用车、下乡野外考古工作用车及外出文物保护工作用车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本部门发生国内接待50次,接待人数共280人。主要包括广东省考古所、广东省文物局、韶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韶关市博物馆、各市县博物馆、各乡镇文化站等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降低6.6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的人员编制减少了一名,故定额公用经费减少了0.5万元。其中差旅费0.59万元、日常维修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其他费用2.4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用车、下乡野外考古工作用车及外出文物保护工作。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度本部门市级财政拨款达50万元以上的项目有乐昌市龟峰塔基础加固及环境整治。但由于该项目于2017年底尚未竣工验收,故未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乐昌市博物馆决算公开表.xls

2017年度乐昌市博物馆决算公开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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