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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乐昌市文化馆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乐昌市文化馆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乐昌市文化馆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乐昌市文化馆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乐昌市文化馆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以及部门决算公开主体的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截止2017年末,本单位在职人员编制24人,在职人员21人,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5人)。内设机构7个,分别为办公室、艺术创作辅导组、艺术活动项目组、文化艺术培训组、非物质文化遗产组、宣传策划组、演出队。

  (二)部门主要职责

  乐昌市文化馆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股级,隶属于乐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是开展群众文化事业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⑴为群众文化活动组织提供辅导;⑵承担我市的文艺创作、辅导工作;⑶指导、培训我市艺术创作骨干;⑷负责执行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挖掘、整理工作;组织实施和开展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申报、保护和交流传播工作任务;⑸组织策划各类型群众文化艺术活动,辅导业余文艺团队活动;⑹组织示范性群众文艺创作、展览及讲座。

  第二部分  乐昌市文化馆2017年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此次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乐昌市文化馆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乐昌市文化馆2017年度总收入581.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1.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81.1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8.82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债劵资金(职工文化广场舞台工程款),二是调走一人工资减少,三是调整住房公积金、住房维修基金、养老保险等。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没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与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没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与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没收入。

  5.其他收入0万元,与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没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乐昌市文化馆2017年度总支出513.4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13.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0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8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人员住房维修基金;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18万元,主要用于新增债劵,职工文化广场舞台工程款45.1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8.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债劵和调整住房维修基金(包括新增债劵,职工文化广场舞台工程款45.18万元,调整住房维修基金2.84万元)。

  2.教育(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没变化,没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9.02万元,群众文化228.52万元,其他文化支出125.5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8.46万元,减少19%,主要原因是调走1人工资减少和省级专项资金支出的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4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事业单位离退休85.4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17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调整退休工资标准。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事业单位医疗10.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42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调整医疗标准。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乐昌市文化馆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81.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1.1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72.16 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债劵资金(职工文化广场舞台工程款)和增加省级专项资金的拨入,二是调走一人工资减少,三是调整住房公积金、住房维修基金、养老保险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乐昌市文化馆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13.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3.4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03.49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债劵资金(职工文化广场舞台工程款)和省级专项资金的支出增加,二是调走一人工资减少,三是调整住房公积金、住房维修基金、养老保险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48.0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84万元和新增债劵资金(职工文化广场舞台工程款)45.1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9.02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228.52万元,其他文化支出125.50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万元,(明细:在职人员统发工资,住房公积金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等基本支出193.84万元及项目支出免费开放、送戏下乡演出补贴、千人书画大赛、中央补助地方文化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总分馆试点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160.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3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4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乐昌市文化馆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3.54万元,完成预算 4万元的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 2万元的100%(注:因流动舞台车是项目经费,故预算是在项目经费中体现);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完成预算 2万元的7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21万元,增长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 万元,下降(增长)0%;没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1 万元,增长1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没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批准,接待人次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占56%;公务接待费支出1.54万元,占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流动舞台车),主要用于送戏下乡演出活动专用(包括演出期间的车油费、维修(护)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30次,接待人数共258人。主要包括省、市上级领导检查工作及临县文化交流、乡镇业务交流工作等方面的公务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降低4%。主要原因是:调走1人,减少1人公用经费。其中办公2.18万元、印刷费0万元、手续费0.09万元、邮电费0.08万元、差旅费0.93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73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费用2.45万元、工会经费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5.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5.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或其他)、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该车是流动舞台车,主要是用于送戏下乡演出活动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无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度乐昌市文化馆决算公开

2017年度乐昌市文化馆决算公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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